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文稿文档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党政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4篇

党政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4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4-29 16:50:07 点击:

篇一:党政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题目

  乡镇机构改革面临问题与建议

  姓

  名

  吝盟

  教育层次_____本科_____

  学

  号1413001267186省级电大_____河北电大_____

  专

  业

  分

  校___邯郸电大_____

  指导教师

  教学点___馆陶电大______

  摘要: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

  (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

  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

  ,探讨我国目前乡

  (镇)村管理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

  ,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

  ,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建议:

  目

  录

  一、乡镇体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3二、对乡镇体制改革的建议-——-—-—-—-—-—-—-——--6一、目前我国乡

  (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

  (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

  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

  ,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

  ,

  农村基层政权

  建设也得到了加强。但是,从目前乡

  (镇)村管理体制的运行情况看,乡

  (镇)村管理机构职责不清,关系未理顺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迈进

  ,

  暴露出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

  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

  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

  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

  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

  ,

  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

  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据调查,县级有关部门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

  ,

  一般的十多个,多的达二十多个.这些“七所八站”的人、财、物三权全都在县直部门,乡镇政府管不了

  ,

  群众称它们为驻乡镇的“大使馆”。乡镇行政区域内的各项工作

  ,

  由县里直接向乡镇布置,任务、职责由乡镇承担,而乡镇却无权过问县属部门的业务工作

  ,

  造成责、权、利管理脱接的无序状态。乡镇领导虽有职有责,却因缺乏行政的,经济的调控手段

  ,

  无力组织协调他们为民服务,实现统一领导和管理.这一管理体制,使乡镇政府对条条下属单位的管理处于低效率运行中,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极不适应.

  (二)乡镇政府任务重、专门职能机构少与乡镇干部人员少、素质偏低的矛盾比较突出。乡镇政府处在联系村民的最前沿,是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条规落实到广大群众行动中去的最后一道程序;

  又是将社会民众的意志与需求传输到政权组织中去的第

  一道入口,

  肩负着最为具体,繁重的工作。但目前乡镇作为一级基层政府仅有正式在编干部

  30~

  40人

  ,

  而且干部的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知识水平普遍偏低,有些人难以胜任工作。可见,乡镇政府的任务重与人员少的矛盾较突出

  ,乡镇干部往往一身兼几职或“独担一面”,势必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了一些弊端。

  (三)乡镇基层党政分设,领导职数过多

  在理论上乡镇党政职能可以泾渭分明,

  但实际工作中却很难分开。因为乡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都与乡镇的具体实际情况密切联系,

  我们不可能离开这些实际情况去空谈贯彻执行党和上级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样不可能脱离具体工作去宏观决策,

  因此乡

  镇党委和政府职能都同样具有执行性、具体性。党政分开,很容易造成三种结局,

  要么党政职能各自分割一些,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职能分开,要么党委职实政府职虚,要么党委职虚政府职实。

  此外,领导职数过多、岗位升格,

  不利于工作协调。乡镇党委书记一般一正两副,镇长一正三副,专职人大(主席团)主席

  、人武部长,组、纪、宣委员为副乡级,除县以上部门下派的科技副乡(镇)长、乡(镇)长助理(副乡级)外,乡镇正常设置的副乡级以上岗位就达成

  11个之多。要统一指挥,一把手的协调工作量也大大增加.领导岗位多,就相应减少、挤占了工作人员的岗位。岗位升格,

  就容易增设具体办事人员岗位,因此就产生自用编外人员相应增加。加之乡镇用人上的随意性,“全凭关系”,

  导致乡镇人员过剩。

  (四)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主要是指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于农村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它主要有二种表现。

  一是一些乡镇政府的管理和政治职能失调,

  某些基层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上始终跳不出“左”

  或者右的圈子,在实际工作中还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生产力与行使政府政治职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职能转变滞后的第二种也是更为突出的表现,是一些地区的乡镇政府没有根据农场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转变职能。

  我们知道,

  9年代初期之前,各级政府在农村的职能转变主要表现为从过去的“以阶级斗争为纲”

  转变为“以经济建没为中心”

  。2世纪

  9年代以来,

  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

  ,

  国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乃至与国际市场的接轨,这种运行机制的弊端便日益显露.同时还应该看到,

  由于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处在一个初级阶段上,

  其中有些原来潜在的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尖锐和越来越突出.如乡镇政府过分直接地介入农村经济的微观运作层次,

  相对忽略了公共管理的职能;乡镇政府成为具有自身利益的一个经济行为主体,

  从而在不同程度上忽略、扭曲、或者放弃了公共管理方面的职能;地方政府的行为中带有过分明显和直接的地方利益动机,从而在不同程度上与其他方面的利益和整体的利益发生这样那样的冲突.所有这些问题,已经开始对一些地区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的更进一步发展产生阻碍作用。

  (五)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

  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

  ,

  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

  ,

  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

  ,

  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

  (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

  ,

  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

  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

  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人民是主人

  ,干部是公仆,公仆必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目前乡镇

  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目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

  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六)乡

  (镇)村组织内部关系不顺,职责不清.主要表现为:

  一是乡

  (镇)村关系扭曲.《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

  不是一级政权机构。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不存在行政上

  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从乡

  (镇)村政治运行的实

  践看

  ,乡镇政府仍习惯于把村委员当作一个下属行政组织发号施令,继续控制村级机构的人、财、物权,对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村务活动横加干涉,变指导关系为上下级的领导关系,村委会事实上成为乡镇政府的“附庸”.二是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不明.根据现行的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利,对本村的事务进行决策、管理、它代行村民的自治权力

  ,

  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村党支部是上级党组织的下属基层组织,直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同时

  ,它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

  村委会的重大事项均要报经支部决定。这样,在实际操作中

  ,就容易造成党支部核心地位和村民自治原则的矛盾,一方以村民民主决策为据

  ,一方以党的领导为,尤其当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发生矛盾时,工作很难协调和统一。由于村支部与村委会的职责不清,村委会往往遇事上推,成了村支部的实质性执行机构,过多地对上级政府

  ,

  对党支部负责,不能真正履行村民自治职能。党支部则往往陷入“事无巨细,包揽一切,党不管党"的事务堆中

  ,不能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

  总之,,现行的农村乡

  (镇)村行政组织和管理体制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

  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因此

  ,改革和完善现行的乡村管理体制已成必然。

  二、对乡

  (镇)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乡

  (镇)村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遵循“精简、协

  调、服务、效能、法制”的原则,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理顺乡村关系为重点,提高行政效能为宗旨

  ,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

  ,职能配置科学,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精干,

  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达到加强基层组织政权建设和完善乡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

  ,积极探索乡

  (镇)村科学管理的新途

  径。笔者认为

  ,

  当前对乡村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

  改革条块分割的乡

  (镇)行政管理体制,适当扩

  大基层组织管理的权限。这一改革的思路是,在不损害国家根本利益的前提下

  ,实行简政放权,加大乡镇政府的权力

  ,

  使乡镇能够统一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工作,成为一级比较健全的政府,真正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并逐步过渡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对县级条条部门派驻乡镇的单位宜统则统,该放则放。凡是与乡镇集体经济和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一些单位,如财政、农、林、水、农机、畜牧水产、文化广播、教育、卫

  生、计划生育等部门下伸到乡

  (镇)的单位,人、财、物

  三权下放到乡镇

  ,

  以块块管理为主

  ,条条进行业务指导。凡是专业性强,如邮电、交通、银行、电管等少数

  条条管理对业务更为有利的部门,财物二权由条条

  管理

  ,

  人权由条块共管,业务上主要由县主管部门领导,但组织关系、考勤考绩等则由所在乡

  (镇)管理和领导

  ,

  人事调动,提级虽在条条,但须征得所在乡镇的同意。

  ?

  建立和完善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机构

  ,

  保证乡镇管理的高效运行。目前

  ,乡镇政府要尽快改变干部职责不明,职能机构不健全的现状,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乡镇管理职能。

  建议在乡镇长与助理员之间建立一级股、室机构。股室领导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乡长或党委委员兼任,每股室除原专职助理员之外,至少要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干部

  ,

  负责收集反馈信息

  ,协调处理本股室的事务等工作。根据目前乡镇政府的实际情况

  ,对其股室机构的设想可分“五股二室”。即财政股、农林股、工商管

  理股、科教文卫股、政法股

  ;

  政府办公室、督查信息办公室。这样设置机构

  ,强化了乡级行政管理的整体系统化,克服了过去“乡镇长想管管不过来

  ,助理员想管无权管”的现象

  ,使乡镇职能机构之间及其内部人员的职责分明

  ,

  权责统一,从而保证政府职能的行

  使,为实现乡镇政府的高效管理奠定基础。

  ?

  明确职责,

  理顺关系。完善乡

  (镇)村行政组织管理体制,必须改变目前乡村职责不明

  ,

  关系不顺的关系。当前重点要理顺二种关系.一是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

  ,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一方面

  ,村委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不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它与乡镇政府的关系只能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

  ,

  不存在行政上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

  另一方面,乡镇政府是乡镇人民代表大

  会的执行机关

  ,

  是全乡镇人民的社会事务和生产建设的管理者和组织者。

  它有权代表全乡镇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管理全乡镇范围内的一切事务。

  村民委员会作为其一部分,有义务服从全乡人民的整体利益,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

  ,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

  因此,

  村委会应积极取得乡镇政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

  在履行村民自治职能的同时,

  积极完成乡

  镇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乡镇政府要尽快转变职能,改变管理方式,由过去直接微观管理转向间接宏观调控为主

  ,

  把本属

  于村民自治的职权下放给村委会,充分发挥村委会的自治作用。二是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这两个社会组织的关系

  ,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理顺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的关键是明确各自职责。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独立行使自治职权

  ,支持村主任大胆开

  展工作。村委会必须把自己置于党支部领导之下,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做到党支部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做好村级工作。

  4大力发展乡村合作经济组织。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

  ,专业户的大量涌现,农村经济向着专业化、社会化、商品化迈进

  ,客观上要求有多形式、多层次的经济协作和联合组织,以满足农民对

  技术、资金、代销、贮藏、加工、运输、市场信息等各个生产经营环节上的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农村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此,要尽快建立和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新型农村经济联合组织.要善于利用地域优势,发展县际、区际、省际间的经济联合组织。通过这些经济联合

  ,形成农村社会主义新型的合作经济网

  ,促进农村乃至社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专业分工的发展,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

  三、结语

  根本上看,乡镇机构改革是重大的职能和组织变迁,并不简单地等同于机构和人员的精简。

  迄今为止我国乡镇一级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基本还停留在机构与人员的精简层面。实际上乡镇机构改革的关键和发展方向应是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相应的行政权力的调整.当然,

  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把乡镇政府的权力分出去,而是强调要依据各地的发展状况,

  包括人口素质、管理能力大小、市场发育成熟程度等来科学具体地分析乡镇政府、市场、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各自的功能边界,以达到社会参与、市场主导、政府协调和监管的目的.

  乡镇机构改革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

  由于改革主体与客体合一,

  是自己为自己动手术,这就直接导致了改革推行的阻力。

  因此,

  对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中央和上级政府要加强监控与引导,特别是运用法律手段,防止机构改革旧病复发,导致既没有达到既定目标,

  又付出高昂代价的后果。

  同时要注意保持稳定的社会环境,不要产生较大的社会震动。

  应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结合各乡镇的实际,

  安排好分流人员,

  调整好职能和机构,

  破除积弊,走出“简胀”

  怪圈

  参考文献:

  [

  1]赵宝煦。行政机构改革透析-——中国地方行政机构改革研究[

  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1。

  [

  2]傅小随。地区发展竞争背景下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管理世界,

  2003(2).

  [

  3]

  林平。农村出了一个权势阶层[J].广角镜月刊(香港),1999年(1)。

  [

  4]

  金太军.化解阻力

  增强动力—-—推进地方机构改革的对策分析[

  J].中国行政管理,1999(11)。

  [5]项继权。改革“七站八所",实行“条块分离”[J].决策咨询,2003(5)。

  [6]

  江金骐.乡镇政府,是去是留?[

  J]

  。北京人民网

  9月

  26日

篇二:党政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建活动、组织生活不够严。部分单位党建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党员需求、工作需要有脱节现象,仅满足于政治说教、催交党费,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强,模范作用不明显,宗旨意识淡化,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组织生活落实不够好,缺乏庄重氛围和仪式感。

  (二)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高。个别单位没有把“三会一课”等制度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有的党组织活动和工作疲于应付、流于形式,照本宣科多,自主创新少,按部就班多,打造少。部分单位缺少党建活动阵地。

  (三)党员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党员发挥作用载体设计不够丰富,党员参与党务活动渠道狭窄,缺乏参与热情。部分党员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淡化,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高,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强,走在前、做表率的意识淡化。个别党员纪律性不强,自我约束能力较差,没有发挥出党员的表率作用。

  (四)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不过硬。有的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有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摆位不正,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工作简单,不用要求很高,对党建工作缺乏原动力,进取意识不强,党务知识缺乏,工作方法单一。有的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认识有偏差,认为支部书记与自己进步没关系,还加重了工作量,政治觉悟有待得升。

  (五)机关纪检监察体制不够畅。纪检监察派驻改革后,有的机关党组织没有按要求成立机关纪委,有的机关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没有充分发挥。纪检工作者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履职必备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不能准确把握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调查处理等职能,机关的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党内监督作用没有得到较好发挥。

  四、加强党建工作的建议。

  (一)以“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为核心,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紧扣“三个服务”(服务好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好市委重点工作,服务好本单位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促使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力促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以健全完善党建联系、激励、考评办法为举措,全面提升机关党建的地位和作用。持续推进党建工作联系制度,推行“片区工作法”,由工委领导牵头,分片联系调研,分块解决问题,整体提升地位作用。开展“逐支部观摩,整单位提升”活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建基本动作逐一检查考评推动,一件一件工作做起,一件一件工作抓实,把党建基础打牢做实。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建设“智慧党建”,采取信息化手段推进党建质量开展。探索党支部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调动党支部工作积极性,发挥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中的主体作用。

  (三)以推动党建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为目标,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督导市直机关党组织进一步细化量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形成目标明确、内容清楚、职责分明、便于组织、易于管理、方便验收的党建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规范设置标准,推动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党组织设立党员活动室等党建阵地。

  (四)以规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设置改革为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党组织机构。指导各单位落实好《关于机构改革后市直党政部门机关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健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尤其是要把优秀年轻、有发展潜力的干部选配到党的机构中来,以机构合理配置、人选的科学搭配促进党建质量提升。

  (五)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继续实施党支部书记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党的知识培训,用三年时间把市直机关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党建业务素质。举办机关专职干部培训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和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全市机关专职党务干部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建设一支有信念、有本领、有担当、有正气的党务干部队伍,以党务干部能力提升激发全市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篇三:党政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县级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改变了原来的设置模式,成为了党委序列机构。这一变化,使得编制部门管理的职能更强了,工作力度大了,社会关注度也更高了。一年多来,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在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发挥了宏观调控职能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形成了良好的局面。但在实际中也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给推动编制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要落实好科学发展观,贯彻好中央精神,使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轨道,就必须充分重视当前县级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并逐步进行解决。

  一、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

  1、行政编制供与求的矛盾。

  编制的供应与需求,是一对矛盾体。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和要求下大力气严格控制县级机构编制,消化超编人员,另一方面,党政群机关增加人员编制的要求不断。目前县级行政部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供需脱节问题,主要是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县一级政府机构的行政编制十分紧张,各部门、各单位都在申请增加编制,编制部门压力很大。由于编制供需的严重脱节,导致了新设立的单位、职能增加的单位编制不足,政府的派出机构和执法机构普遍-可编辑修改-。使用事业编制的问题。在编制结构上,也存在着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层级结构失衡,县一级超编较为严重,乡一级则出现空编。二是党政结构失衡。目前县级党委机关、其他机关所占人员编制的比例均高于规定的标准,挤占了政府机关的编制,造成了党政之间编制结构比例的失衡。三是官兵结构失衡。少数单位官多兵少,个别单位甚至是有官无兵。部门编制结构失衡、人手紧张,加剧了编制的供求矛盾。

  2、单位超编与缺人的矛盾。在县级部门有一个怪圈,就是单位一方面人员超编,一方面又感到缺人。乍一看,不可思议,其实也在情理之中。单位里人员编制不可增加,而那些年龄偏大的人员,有的转入离岗退养,有的是其它原因没有上班,然而他们仍在单位编制之列,只是干事的人少了,因此出现了超编与缺人共存的现象。由于人手不足,特别是干事的人不够,于是部门就采取了向下级单位借用人员的办法解决,导致人力资源被层层占用,也出现了混编混岗的问题。

  3、上级部门意见与基层实际情况的矛盾。机构编制属于上层建筑,应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机构如何设置,编制配备多少,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应以社会需要为准则。实际上,在机构编制管理中也经常遇到上级部门意见与现实情况不一致的情况。一是政策法规方面,出现了政策的部门化现象。一些政策法规的起草部门,总是站在本部门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硬把机构编制事项也塞进单项的法规之中去。二是条块管理方面,出现了部门干扰机构编制现象。一般来说,在机构设置上,自上而下应该是“倒金字塔”式,上下级之间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有些部门总是以本部门工作重要为由,或以达标为要求、以批-可编辑修改-。资金、给设备、给项目为条件,要求下级增加或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机构。少数强势部门则通过领导讲话、会议纪要、上级文件等方式实现增加机构、增加编制。

  4、基层部门升格与工作规范要求的矛盾。长期以来,机构的升格作为编制部门严格管理的范畴,基层的机构特别是延伸乡镇的机构的级别都是一样的。但是近年来,这种格局出现了变化,垂直部门的派出机构实行高配,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和司法所也先后有了上级明确升格为副科级的文件,于是其它基层单位要求升格的呼声也高起来了,有些部门对自己所属事业单位的规格问题也开始提出了升格要求。

  二、对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建议

  一是要树立机构编制依法管理的理念。邓小平曾经指出:“编制就是龙头,编制就是法律”。机构编制工作是法律的延伸,机构的设立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因此,要根据政策法规要求加强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编制是法规,是龙头,是高压线,从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尽快形成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引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自觉处理好大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摒弃部门利益至上的思想,使之认识到只有建立精简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同时,机构编制部门也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和保障,以扎实的工作赢得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机构编制管理实现科学化、制度-可编辑修改-。化和规范化。

  二是要统筹基层编制政策。要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因为机构编制标准是机构编制管理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确定机构设置和核定人员编制等管理事项的业务准则。要在对现有机构编制管理标准进行修订完善的同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根据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制定机构编制标准,逐步完善业务规范体系,做到依法用标准审批机构、核定编制。要坚持编制事项的“三个一”制度,即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由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编委或编办一家行文。那些未经编制部门审核,由部门代党委、政府起草的文件和领导讲话不应涉及机构编制事宜,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应一律视作无效。上级业务部门不应以项目、资金、评比、检查达标等手段干预下级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不应对下级的机构编制作出规定,不应要求上下机构完全对应。

  三是要在后备干部培养上大胆创新。近几年来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除了政策性安置人员和考录为数不多的工作人员外,基本上没有进人,而且一般工作人员大部分都缺乏合理交流,导致人员结构不优、年龄断层,专业和知识结构不能合理调配。副科级以下的干部职工想要换个新的工作环境,只有通过提拔为科(局)级领导干部才能实现,一般干部往往在一个单位工作几十年,甚至在单位退休,致使干部缺乏上进心,极大地影响行政效能的提高,因此,要下大力气-可编辑修改-。在改善人才结构上做文章。一要建立后备干部培养制度,大胆培养和运用德才兼备的后备干部。在事业单位,对使用急需、特殊、拔尖人才,要开辟人才使用的绿色通道。二要建立超编人员库制度。将各单位超编人员进行“入库”管理,机关、事业单位有用人需求的,可申请使用储备人员。以此消化机关事业单位的超编人员,缓解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手不足的矛盾。

  四是要统筹对基层单位的升格。机构的规格,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升格这一调控手段不能过滥,否则它容易产生攀比心理,反而起不到促进履行职责、调动人员积极的作用。因此,要对拟升格的机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符合基层实际的前提下可对那些德才兼备、表现优秀的人才予以高配使用,实行用人不定岗,这样就可以避免形成机构普升一级的局面。

  -可编辑修改-。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可编辑修改-

篇四:党政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区政府机构改革后续工作的建议

  制定和完善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已进行到“三定”规定下发实施阶段,为增强“三定”规定权威性和实用性,解决“三定”工作理论支撑不足和规范化程度不够等问题,结合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建议:

  (一)开展“三定”基本问题研究

  建议联合区法制办对“三定”规定基本内涵、法律地位及其作用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三定”规定中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概念以及两者间的内在联系,为科学制定和改革完善“三定”规定提供法律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开展政府职责关系研究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认真总结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明确和强化责任经验做法基础上,开展职责交叉问题研究,分析职责交叉问题的原因,探索确定政府部门责任事项的原则标准和方法途径,以及履责情况的考核评价办法,细化实化政府部门承担责任的内容,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改“三定”为“四定”(增加定责任)。

  (三)建立“三定”规定动态管理机制

  “三定”规定作为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调整以及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变

  化情况,及时、同步甚至超前进行修订完善。现实情况是,有关职责任务调整工作被动、滞后,损害“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议研究建立“三定”规定动态管理机制,及时修改完善“三定”规定,确保“三定”规定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四)加强“三定”规定(简称“大三定”)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服务

  建立“三定”规定实施细则(简称“小三定”)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部门细化职责事项、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和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纠正部门“小三定”对“大三定”的错读、误读等理解把握偏差问题,防止部门工作越位、缺位、错位和不到位现象。加大“三定”规定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政务信息网适时公布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的具体内容,宣传报道机构改革“三定”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等方面的新成果,强化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三定”工作影响力。

  (五)加大机构改革工作表彰奖励力度

  鉴于我区是省会中心城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全市范围影响较大,在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的同时,编办要进一步扩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宣传面和知晓率。建议在今年年末适时召开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表彰大会,对全区机构改

  革任务重、新组建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我区机构编制工作进行总结,以加强全区对机构编制工作和机构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2010年11月

文稿文档网 https://www.wenkuwg.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文稿文档网 版权所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