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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跨省异地结算方法5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5-05 16:40:04 点击:

篇一:城乡医保跨省异地结算方法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全?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全?  为推进参保?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联?结算,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提?服务?平,根据《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作的指导意见》等?件要求,制定本规程。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试?)  第?章

  总

  则  第?条

  为推进参保?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联?结算,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提?服务?平,根据《关于进?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作的指导意见》(?社部发〔2014〕93号)等?件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条

  本规程所称跨省异地就医是指参保?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的诊疗?为。  第三条

  本规程适?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作。  第四条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实?统?管理、分级负责。??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负责统?组织、指导协调省际间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作,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为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和费?直接结算提供?撑;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功能,统?组织协调并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作;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经办?作。  第五条

  跨省异地就医费?医保基??付部分实?先预付后清算。预付?原则上来源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  第六条

  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参保?员持卡就医结算。具备条件的,可将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纳?“?单制”结算。  第?章

  范围对象  第七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定居地的?员。

  (?)异地长期居住?员:指在异地居住?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员。

  (三)常驻异地?作?员:指??单位派驻异地?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员。

  (四)异地转诊?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员。  第三章

  登记备案  第?条

  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员办理登记备案?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站、?机等多种形式办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员、异地长期居住?员、常驻异地?作?员和异地转诊?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该表?式两联,盖章后?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联交予申请?签收。  第九条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员信息变更。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员,若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变更,或转诊?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院,直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异地就医?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等,参保地经办机构必须及时办理。  第?条

  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将跨省异地就医参保?员备案信息实时上报?部级经办机构。  第四章

  就医管理  第??条

  省级经办机构应按照合理分布、分步纳?的原则,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确定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并报部级经办机构统?备案、统?公布。

    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中?医保服务、取消或新增定点等情形的,省级经办机构应及时上报部级经办机构,由部级经办机构统?公布。  第??条

  异地安置退休?员、异地长期居住?员、常驻异地?作?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条

  异地转诊?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续时,应当按参保地规定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确定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四条

  异地就医?员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执?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第?五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应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对异地就医患者进??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为异地就医?员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医疗费?具体审核。  第五章

  预付?管理  第?六条

  预付?是参保地省级经办机构预付给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于?付参保地异地就医?员医疗费?的资?,原则上按可?付上年两个?异地就医医疗费?的额度核定,按年清算。预付?在就医地财政专户中产?的利息归就医地所有。  第?七条

  预付?建?之初由各省级经办机构上报预付?额度,部级经办机构汇总确认,?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付款通知书》(见附件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收款通知书》(见附件3),各省级经办机构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下载后按当地规定通知同级财政部门付款和收款。  第??条

  部级经办机构每年1?底前,根据上?年度各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出情况,核定各省级经办机构本年度应付、应收预付?,?成《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预付?明细表》(见附件4),出具预付?额度调整通知书(见附件4-1、附件4-2),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发布。  第?九条

  省级经办机构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下载预付?额度调整通知书,5个?作?内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参保地省级财政部门在确认跨省异地就医资?全部缴?省级财政专户,对经办机构提交的预付单和?款申请计划审核?误后10个?作?内进?划款。各省应于每年2?底前完成预付?的收付?作。  第??条

  建?预付?预警和调增机制。预付?使?率为预警指标,是指异地就医?度清算资?占预付?的?例。预付?使?率达到70%,为黄?预警。预付?使?率达到90%及以上时,为红?预警,启动预付?紧急调增流程。  第???条

  当预付?使?率出现红?预警时,就医地省级经办机构向部级经办机构报送预付?额度调增申请。部级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就医地提出调增的额度进?审核确认并向参保地省级经办机构下达《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额度紧急调增通知书》(见附件5)。  第???条

  参保地省级经办机构接到部级经办机构下达预付?紧急调增通知书,5个?作?内,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确认跨省异地就医资?全部缴?省级财政专户,对经办机构提交的预付单和?款申请计划审核?误后10个?作?内,完成预付?紧急调增资?的拨付。  第??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在完成预付?额度及调增资?的付款和收款后,5个?作?内将拨付汇总表、收款汇总表以书?形式反馈到省级经办机构,省级经办机构同时向部级经办机构反馈到账信息。  第??四条

  就医地省级财政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参保地拨付的预付?或预付?紧急调增资?、清算资?,省级经办机构可向部级经办机构提出暂停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申请。部级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督促各省(区、市)按规定及时拨付资?。各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督促统筹地区及时上缴跨省异地就医预付及清算资?。  第六章

  医疗费?结算  第??五条

  医疗费?对账是指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就住院医疗费?确认医保基??付?额的?为。医疗费?结算是指就医地经办机构按协议或有关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付费?的?为。  第??六条

  异地就医?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原则上执?就医地规定的?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范围)。医保基?起付标准、?付?例、最??付限额等执?参保地政策。  第??七条

  参保?员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将其住院费?明细信息转换为全国统?的?类费?信息,经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传输?参保地,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参保?员个?以及各项医保基?应?付的?额,并将结果回传?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第???条

  参保?员出院时,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见附件6)结清应由个?承担的费?;属于医保基??付的费?,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参保?员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的,相关信息由医疗机构上传,医保基??付的费?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第??九条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每??动?成?对账信息,实现参保地、就医地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和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三?对账,做到数据相符。如出现对账信息不符的情况,省级经办机构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提请部级经办

  机构协调处理。  第三?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在参保?出院结算后5?内将医疗费?明细上传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地经办机构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查询和下载医疗费?及其明细项?。  第三??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当在次?20?前完成与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对账确认?作,并按协议约定,按时将确认的费?拨付给医疗机构。  第三??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结算在本辖区发?的异地就医医疗费。其中,同属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其费?原则上由省本级经办机构负责结算,省本级不具备经办条件的,可由省会城市负责结算;同属地市级和县(市、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其费?原则上由地市级经办机构负责结算。  第七章

  医疗费?清算  第三?三条

  异地就医费?清算是指省级经办机构之间、省级经办机构与辖区内经办机构之间确认有关异地就医医疗费?的应收或应付额,据实划拨的过程。  第三?四条

  部级经办机构于每?21?前,根据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对账确认后的医疗费?,?成《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清算表》(见附件7)、《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应付医疗费?清算表》(见附件7-1)、《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职?医保基??付明细表》(见附件7-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居民医保基??付明细表》(见附件7-3)、《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职?医保基?审核扣款明细表》(见附件7-4)、《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居民医保基?审核扣款明细表》(见附件7-5)、《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应收医疗费?清算表》(见附件7-6),各省级经办机构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精确查询本省内各统筹区的上述清算信息,于每?25?前确认上述内容。  第三?五条

  部级经办机构于每?底前根据确认后的《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清算表》,?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付款通知书》(见附件8)、《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收款通知书》(见附件9),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发布。  第三?六条

  各省级经办机构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下载《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收款通知书》、《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付款通知书》后,于5个?作?内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确认跨省异地就医资?全部缴?省级财政专户,对经办机构提交的清算单和?款申请计划审核?误后10个?作?内向就医地省级财政部门划拨资?。省级财政部门在完成清算资?拨付、收款后,在5个?作?内将划拨及收款信息以书?形式反馈到省级经办机构,省级经办机构向部级经办机构反馈到账信息。  第三?七条

  省级经办机构之间完成清算后的5个?作?内,完成辖区内各统筹地区异地就医资?的上解或下拨。  第?章

  稽核监督  第三??条

  异地就医医疗服务实?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要将异地就医?作纳?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细化和完善协议条款,保障参保?员权益。  第三?九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当建?异地就医?员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投诉并将结果告知投诉?。对查实的重?违法违规?为按相关规定执?,并逐级上报部级经办机构。  第四?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发现异地就医?员有严重违规?为的,应暂停其直接结算,同时上报部级经办机构协调参保地经办机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进?处理。  第四??条

  就医地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为涉及的医疗费?不予?付,已?付的违规费?予以扣除,?于冲减参保地异地就医结算费?。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背服务协议规定并处以违约?的,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  第四??条

  部级经办机构适时组织跨省异地就医联审互查,对就医地责任落实情况进?考评,协调处理因费?审核、资?拨付发?的争议及纠纷。  第四?三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加强异地就医费?稽核管理,建?异地就医结算运?监控制度,定期编报异地就医结算运?分析报告。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四条

  省级经办机构对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和清算过程中形成的预付款项和暂收款项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核算。  第四?五条

  异地就医业务档案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和就医地经办机构按其办理的业务分别保管。  第四?六条

  各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本规程,制定本地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  第四?七条

  本规程由??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规程?印发之?起实施。  附件:

  1.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付款通知书

  3.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收款通知书

  4.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预付?明细表

  4-1.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额度调整付款通知书

  4-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额度调整收款通知书

  5.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额度紧急调增通知书

  6.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

  7.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费?清算表

  7-1.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应付医疗费?清算表

  7-2.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职?医保基??付明细表

  7-3.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居民医保基??付明细表

  7-4.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职?医保基?审核扣款明细表

  7-5.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居民医保基?审核扣款明细表

  7-6.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应收医疗费?清算表

  8.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付款通知书

  9.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费?收款通知书

  10.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预付?、结算、清算流程图

篇二:城乡医保跨省异地结算方法

  

  医保异地结算“三步走”

  2016医保异地结算“三步走”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近日表示,高度重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对此人社部提出“三步走”的思路,在2016年要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业内人士表示,异地结算的实现前提在于全国互联互通的结算系统,此后还需一套医保费用审核系统。异地结算的推进,利好医保控费方案提供商(PBM)。

  异地结算三步走

  对于如何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李忠表示,人社部提出三步走的思路:首先是实行市级统筹。由于医疗保险起步时基本都是县级统筹,县里的参保人员到市里看病就成了异地就医。通过实行市级统筹,60%以上异地就医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目前,市级统筹已经基本实现。

  其次是解决省内异地就医问题。目前已有30个省市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其中有27个省市能够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此外是解决跨省异地就医问题。李忠表示,这个问题涉及的参保人员虽然只占10%,但也是解决难度最大的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人社部对第三步工作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来说,就是在2016年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到2017年能够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李忠表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人社部将进一步加快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为依托,以社保卡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在国家层面搭建好异地就医结算的平台;指导各地做好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做好与部级系统的对接。

  利好PBM行业

  国信医药研究员谢长雁认为,金保工程只是结算系统,在实现医保的异地结算的路径上,既需要结算系统,也需要控费审核系统。而且控费审核系统比结算系统更为关键。

  “结算系统技术较为简单,不同区域间的结算系统缺的只是互通互联,要建立完善的结算系统并不难;而控费系统的技术难度更大,全国大部分地区目前没有上线控费审核系统,即便是上线控费系统的地区,其应用的标准也不一样。”谢长雁表示,实现医保异地结算,需要将全国各地的医保接入同一个后台系统,后台系统需要有控费功能,并能够监控到不同地区的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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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异地医保报销还差什么

  跨省异地医保实时报销迟迟不见进展,不仅困扰着大量在非参保地就医的患者,更对中央力推的医养结合形成阻碍。日前,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人社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明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但涉及更广泛人群的门诊异地医保报销仍未被提及,在各地医保目录、收费标准无法统一前,这项政策在全国实现似乎还遥遥无期。

  京冀报销周期长达3-4个月

  李忠在上述发布会上介绍,人社部已经确定了三步走策略,即先实现涉及60%以上异地就医问题的市级统筹;然后解决30%异地就医问题的省内异地就医;最后解决社会反映最强烈、解决难度最大的跨省异地医保报销。对于最后一项工作,此前我国已明确将在今年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而李忠本次还透露,明年我国将在此基础上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我国真正实现异地医保实时报销已不再遥远。

  作为全国跨省异地医保推进的“样本”,北京自从几年前确定在燕郊燕达医院确定跨省异地医保报销试点后,相关工作似乎就停滞不前了,据河北省张家口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河北多地都十分焦急地期待京冀两地能尽快确定下一批试点、实现实时报销。燕达医院医保物价部主管吝卫敏介绍,现在,燕达医院有六成以上患者都是非本地居民,其中,在北京参保的患者到燕达住院、急诊或生育都可以回北京报销。“不过至今,异地医保实时报销仍未实现,在京参保患者看病后仅报销流程普遍就得走3-4个月,最快也需要1个月左右,这还不算报销前复杂的异地安置手续办理时间。”吝卫敏称。

  医保目录差异难逾越

  门诊报销成为新的焦点。据吝卫敏透露,即使连跨省异地医保工作进度走在全国前列的京冀,也只有燕达医院能实现对异地安置退休老人门诊报销,且短时间内仍无法实时结算,需要垫付费用再走报销程序。“现在,对于跨省异地医保实时报销来说,技术层面难度已经不大,因为只要住院、急诊信息联网后,门诊信息只要在搭建好的平台上共享即可。实际上,最大的阻碍仍是异地互认问题,即国家没有统一各地医保目录库和收费标准,因此结算时按照参保还是就医地标准报销无法确定。”吝卫敏直言,目前,京冀就存在因手术名称不同,患者在燕达医院就医后回北京不予报销的情况,而在门诊领域更是普遍,真正能实现异地医保报销的比例就更低。

  此外,各地报销制度不同也让门诊异地医保报销落地难度升级,比如河北省邯郸市就将参保人看门诊的费用打到个人账户上,患者看病就直接从卡里刷钱缴费,这与京津冀区域内不少城市门诊报销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对接困难。

  不过,据吝卫敏透露,现在北京正逐步尝试突破现有政策无法对接的问题。目前,北京已有部分区开了口子,允许在燕达医院就医、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办理特殊病证明,实现门诊异地报销。

  强化辅助政策势在必行

  有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京津冀区域尤其北京医疗资源十分集中,门诊跨省异地报销落地后,很可能会吸引更多全国各地患者前往就诊,北京的交通、环境等问题就将愈发严峻,因此,在推进异地医保报销全面铺开的同时强化分级诊疗等辅助政策势在必行。

  本次李忠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出,在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人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完善周转金、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等政策。根据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陈啸宏此前在医药卫生界委员小组讨论时的发言来看,与异地医保制度相配合的分级诊疗对于就医、参保地来说同样重要。

  业内表示,分级诊疗制度趋于完善之后,患者在参保当地可以更方便地就医,就不会受门诊异地医保结算的“吸引”,遇到有病就来北京等医疗资源较集中的城市问诊;而对于异地居住的人来说,在非参保居住地的社区医院能看好病且能走医保,就不用非得前往三甲医院或回参保地就医了,大大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篇三:城乡医保跨省异地结算方法

  

  异地医保费?结算流程有哪些直接结算制度:参保?员医疗费?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指参保职?(含退休?员)在??所在的统筹地区外的中国境内地区就医,建?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制度。包括省内异地...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异地医保费?结算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1、直接结算制度:参保?员医疗费?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2、异地就医:指参保职?(含退休?员)在??所在的统筹地区外的中国境内地区就医,建?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制度。包括省内异地和省外异地就医。3、异地就医结算:(1)参保?员短期出差、学习培训或度假等期间,在异地紧急诊治的医疗费?由个?全额垫付,本?或亲属应在?院3个?作?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报,在医疗终结后按规定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相关?续,并依规定报销。(2)长期居外?员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申请进?审核登记,确认参保?员选择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核发江西省异地就医卡。异地就医?员持异地就医卡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执?参保地政策,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后,由所在设区市经办机构依省社保中?提供的报表?付给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城镇职??病医疗保险城镇职??病医疗保险费?由企业和个?承担,每年缴纳96元/?,缴纳对象是企业在职员?及企业办理退休?员,报销?例为90%,补充基本医疗保险。以南昌市为例,报销的额度是10万元/年

篇四:城乡医保跨省异地结算方法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给出“统一答案”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俗来说,就是参保患者去参保地之外的地区就医,结算时只需要支付自费的部分,医保保障范围内的费用可以直接报销,实现医保待遇随着人员流动而流动起来,方便异地就医。

  目前的医保基金还是地方统筹为主,由于地区间的医保政策不同,异地就医报销繁琐,且待遇存在落差,这就导致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存在着“肠梗阻”,比如住院部分的费用能报销,但门诊不能报销。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通知》统一了全国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有关政策,并且提出了到“十四五”末相关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是什么?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简单地讲就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例:河北省廊坊市某退休职工,2022年7月1日在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费用。费用总额64.29元,基金支付48.89元。此笔费用共两个药,按照就医地目录支付范围具体为:甲类药品阿卡波糖片32.52元,全部符合基金支付范围;乙类药品瑞格列奈片31.77元,其中28.59元符合基金支付范围,3.18元为乙类先行自付。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符合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共计61.11(32.52+28.59)元,乙类先行自付金额3.18元,按照参保地的支付比例80%,基金支付48.89(61.11×80%)元。

  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何时能统一?

  门诊慢特病比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疾病,虽然可以在门诊治疗,但是费用相对较高,保障报销的比例也比较高;各地对慢特病的认定范围也有很大的差异,是群众异地就医的“痛点”所在,也是跨省直接结算的一块“硬骨头”。那么,这一部分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展如何呢?

  近些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从住院,到普通门诊,进而拓展到门诊慢特病,全国一半地区已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当前,各地的门诊慢特病的病种范围差异比较大,少的只有几种,多的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

  本次《通知》对以往政策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整合,统一了全国

  编码,随着各地门诊慢特病病种的逐步统一和规范,今年年底,这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将在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展开。未来,也会有更多的全国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纳入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

  参保人员如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简单地说就是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

  一是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三是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哪些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既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只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4种人员,此次《通知》根据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行为发生的原因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并进一步细分为6种人员。其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随着人口流动更频繁,异地就医的场景会越来越多。在这个前提下,打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所有堵点,让医保待遇可以随时“跟人走”,就更加具有紧迫性了。《通知》的出台标志着跨省异地

  就医直接结算迈入新阶段,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政策更加统一,流程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便捷。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将更加健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将持续强化,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将显著提升。

篇五:城乡医保跨省异地结算方法

  

  如何办理医保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起往下?看看吧。怎样办理医保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友热?肠的?易给出的答案是:备案完成后在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医院就医即可直接结算,个?提出申请,根据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规定,单位或个?携带《XX异地安置表》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份证、社保卡、异地居住证明、暂住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去参保地医保中?办理。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前置条件是需要做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作或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申请,备案?效后,即可在居住地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如上异地就医医保如何报销问题描述:现?病到北京住院治疗。请问现在产?的医疗费?是否可以报销?需要什么程序,但是?年前退休回?家南?养?,之前也没有填写异地就医登记表?如果可以报销,报销?例是否和原来?样??概是百分之多少户?、医保关系都在?庆?油管理局?友我爱保险?123给出的答案是:地医保报销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2、属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3、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例如按照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发?的医疗费?等等。【注】:具体报销条件按照本地医疗保险政策执?。异地医保报销资料:1、社会保障卡;2、有效?份证,例如?份证;3、医疗费?原始凭证。【注】。异地医保报销流程:申请?先?垫付相关医疗费?,然后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需说明?点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1:不同地?报销资料不同,具体按照本地医保政策执?、费?汇总明细清单;5、其它所需资料居民医保卡异地如何转移?友sunny施游给出的答案是:医保转移步骤如下:?、医疗保险转?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即可: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地户籍医疗保险参保?;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地户??员。?、医疗保险转?申请材料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3、?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疗保险转?申请受理机关参保?所属参保地社保机构征收窗?四、医疗保险转?办事程序参保?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参保?前往其所属辖区的社保机构申请转?→转?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转出地社保机构→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转?社保机构→转?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转移?续办结五、医疗保险转?办事程序1、转?地社保机构收到转?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后,在15个?作?内发出联系函;2、转?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的信息表和基?后,在15个?作?内办结有关?续;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异地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异地医疗保险怎么报销的?友?夜曲0给出的答案是:有效费?票据、复式处?,医疗终结后,由参保?或其代理?持转诊转院审批表,报市医保中?审批后:1,?可转院;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由本?或所在单位先?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员医疗证及病历;3,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参保?员转诊转院后发?的医疗费?,由个?或单位先?现?垫付.异地安置异地?作?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结算:1.参保?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2.异地安置异地?作?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的医疗费?、住院费?清单等在规定?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结算。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异地医保报销流程办异地医保怎么办?续?友ZCJZJ狮?给出的答案是:异地医保办理?续如下: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并指导新参保?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于参保登记次?3?前,安排新参保?携带?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并将照?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费?为4元/?次。3、代收申领表和?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于参保登记次?19?前,将新参保?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本费20元/?。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19?后,前往?州市医保中?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服务?厅各指定窗?办理。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须在领卡后?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医保异地安置怎么办理?友我爱保险?369给出的答案是:信息变更完成后,然后按照正常业务流程到社保中?进?办理。参保?办理了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后,将参保?的信息由“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变更回“在职”或“退休”即可,其他费?是不能报销的。办理异地安置?续,是不能个?去办理的。在职长期驻外?员需要向单位提出申请,退休异地安置?员需要向社保所提出申请,并选择当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参保?本?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这样发?的符合本市医疗保险

  报销规定的费?,选择好定点医疗机构,以避免因单据不全?发?的拒付。同时,还要向单位或者社保所提出申请,填报相关资料,在职长期驻外?员所选择的当地定点医院级别需要是?级及以上,退休异地安置?员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需要是?级及以上,如果当地有的社区医院未评级,是不能选为定点医疗机构的,由在职或退休,更改为在职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之后再进???报销。在此要提醒外地就诊的参保?,就诊后?定要保留好收费票据、处?底?,就可以按照规定予以报销了。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安置、银?账号等信息,那么只能报销急诊医疗费,将资料送到当地医保部门和选定医疗机构分别审批盖章。需要注意的是、县医保中?审核结算。随后,单位或社保所的经办员就可以携带上述表格到社保中?办理信息变更,参保?在异地发?的符合条件的医疗费?就可以报销了。之后,若是想要变更在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时,是不能?上办理的,由于在异地就医?法使?社保卡“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因此,逾期将不予报销。后期?作调回时,办理流程和异地安置时差不多,也是由单位或者社保所来办理,在异地发?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需要参保?先个?垫付全部的医疗费?。之后,单位或者社保所的?作?员就会下载相应的表格,在表格中变更个?参保信息,最好能开具?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并且,??报销的时间限制也不要忘记了,当年发?的医疗费?必须在次年1?20?之前申报长期驻外地?作或者在异地安置退休的?员,想要享受医保待遇需要办理医保异地安置?续。填写好相应信息,并登记参保?居住地、检查治疗费?明细等相关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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