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山煤电【2017】144号附件1-2(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附件 1: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双创职工(创客)申请享受有关待遇审批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1 寸相片 身份 证号
政治 面貌
学历专业
毕业及时间院校
所在 部门
工种或职务
联系 电话
入驻双创 基地时间
创业 项目
创业职工本人签字
我属于创业职工,申请享受集团公司有关待遇,请批准。
签字:
年
月
日
西山集团众创中心或山西焦煤双创基地意见 该同志属于创业职工,同意按照集团公司双创职工有关待遇执行。
公章:
年
月
日 创业职工所在队组(车间)意见 同意该职工离岗创业,按照集团公司双创职工有关待遇执行。
公章:
年
月
日 创业职工所在单位(矿、厂、处、公司)意见 同意该职工离岗创业,按照集团公司双创职工有关待遇执行。
公章: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门备案意见 同意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盖章单位(部门)各执一份;
2、创业职工指:根据《关于下发集团公司众创中心创客管理办法的通知》(西山煤电发〔2016〕284 号)入驻集团公司众创中心的创业职工;
3、填报本表需附:《集团公司众创中心创客入驻协议书》复印件。
附件 2: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双创职工离岗创业协议 甲方(原工作单位):
乙方(职工):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根据西山集团有关政策,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视同原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鼓励并同意乙方自愿离岗创业。
三、乙方创业初期前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间甲方停止发放乙方工资,改按发放生活费待遇,标准如下:
创业前两年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省政府颁布的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第三年起,按生活费标准的一半支付。
生活费水平随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四、乙方创业初期前三年,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配合双创职工与原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按时足额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从乙方生活费中扣除(乙方生活费不足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差额部分由乙方补足)。
六、乙方创业初期前三年,发生工伤亡事故的(含视同工伤),甲方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乙方应当补偿甲方全部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除外),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伤认定。
七、本协议到期前 30 日,乙方应当到甲方报到,办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手续,逾期不报的,按旷工对待,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创业三年后创业未成功,可返回甲方待岗,但必须服务甲方岗位调整,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九、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印):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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