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4篇
【篇一】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
从严治党杜绝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我们也要看到,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它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的。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关键字:腐败 原因 对策 分析 重要性 意义
群众身边的腐败,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防治内容,也是党员干部存在“四风”问题的重要体现。这些行为量大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机关形象。现从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浅谈一下这个问题的看法和对策。
一、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剖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一)自律防线不牢。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等“四风”问题严重。一是有的干部托辞日常事务性工作繁忙,放弃世界观的修养,扭曲了权力观、价值观、地位观,价值观念混淆颠倒,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防线崩溃。二是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三是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基层干部,置身于监督之外,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没有知情权、参与权,逃避群众监督。 (二)制度存在缺陷。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还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一是制度规定不健全。监督制约和权力制衡机制具滞后性,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机制、制度还处于完善过程,一些基层干部就会利用这个“空档”来谋取私利。二是制定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近几年,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渐趋完善,但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这些干部通过所谓的“变通”办法,绕开制度的监管,致使大量基层腐败案件的发生。三是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不公开、假公开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不便民,决策信息不透明,公开制度难以落实、效果不好。 (三)监督力度不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监督体系、监督机制的设计不科学不合理。一是上级监督滞后。受时间、空间限制,政府对基层干部在体制内的监督方式较单一,有的停留在走访、听汇报的方式,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不能及时提醒和督促改正。二是同级监督弱化。基层干部在制度设计时也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但是作为在同一个基层单位工作的同事,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相互监督有伤和气、影响团结,相当一部分人有思想顾虑,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三是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群众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篇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
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省纪委“6.25”会议精神和省纪委书记王xx同志对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县纪委要求,xx乡于近期对本乡XX年度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一是大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及时与各站所、村等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制网络;
狠抓工作落实。在年初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明确乡党委、纪委、各职能科室及行政村的党风廉政工作目标任务;
强化督查考核。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考核办法,对各职能科室及行政村进行量化考核,乡党委在年中、年末等阶段都要听取专题汇报,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力量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中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二是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的重要内容,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每月召开党委会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全年共计召开相关会议10余次,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4次,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6次(件),通报典型案例10余件,收看警示教育片3次,受教育人员达50余人。 三是党委书记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县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积极研究,主动参与,加强督查,着重抓好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团结一致,凝心聚力谋发展,风清气正干事业。 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年初制定并通过《xx乡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度实施方案》,副科以上干部共计5人全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全年定期对相关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要求进行安排部署:纪委成员每月召开会议,分析、总结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传达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10余次;
及时组织干部学习相关制度、条例4次;
严格相关案件受理程序与办理时限,及时处理和回复案件3件。 二是建立了相关工作台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主动开展督查情况、群众反映情况、案件办理情况等及时进行登记、梳理、处理和上报。经统计,截至目前共计开展督查17次,受理群众反映情况4例,均详细记录在册,为总结工作经验和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提供了方便。 三是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按照上级指示,全年组织机关、村、组干部召开专题会3次,对市、县内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及时将乡境内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制定了“一案双查”实施方案,明确乡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各村主要领导干部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主管、监管责任,杜绝以“个人行为”推托领导责任、以集体责任逃避个人责任行为;
始终坚持对日常管理失职、失察,包庇、纵容等行为亮“红灯”“发黄牌”;
让“一案双查”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真正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严格管理下、在乡纪委的严格监督下,XX年xx乡无贪腐案件发生,全年相关工作开展顺利。“反腐倡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廉洁行政关系人民群众福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原则,继续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力求做到:权力公开透明,施政廉洁高效! 中共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XX年10月19日
【篇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
某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为管党治党忠职担责,为正风反腐横眉亮剑,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为干事创业撑腰壮胆”的理念,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制定我县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不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定期巡查、明查暗访、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发生在低保医保、扶贫救济、拆迁补偿等领域的截留、挤占、挪用以及权钱交易、贪污私分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露头就打,下狠心、出重拳,铁腕治理,以“打不尽豺狼,决不下战场”的斗志,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回头看”。以开展清理核查效果“回头看”工作为重点,组织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对各重点单位和各乡镇强农惠农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核查和专项财务检查,结合村委换届、并村并账等工作,以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有关重大事项审计为抓手,推动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同时,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也对项目资金按照要求逐项进行清理核查,实现了核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县共清理项目162个,清理资金20029.27万元,发现问题15个,整改处理资金284.232万元。
2.重点查处扶贫领域等突出问题。始终把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按照“部门清、乡镇核、审计审、纪委查”的思路,突出三个“重点”,即重点查处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把问题找清摸准 重点针对数据精准度、资金衔接、扶贫项目推进和脱贫成效等关键环节,在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逐村核查“五通十有”达标情况、村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贫困村退出情况;
逐户核查贫困户收入状况、“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情况是不是属实;
扶贫项目是不是符合实际,有没有发挥效益。特别 是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规范、安全,财政部门是否落实了监管责任,在资金管理使用指导上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有无虚报冒领、公款私存,甚至投到非扶贫项目上的情况。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扶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扶贫资金和项目真正发挥效用。
(一)进一步把贫困底数摸清摸透。按照上级部署,充分利用 11 月和 12 月集中开展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应扶尽扶。一是明确标准。按照贫困人口脱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村实现“五通十有”的标准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具化,要求民政、住建、交通、水务、卫计、教育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政策落实;
要求第一书记、包村干部、联户干部、村干部将扶贫政策学深吃透,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全面覆盖。坚持一户一户“拿尺子量”、一人一人“用条件卡”,进村入户、逐一核实、逐一登记,详细了解贫困人口家庭收入、贫困原因,真正把底数摸清摸透,坚决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绝不能让符合条件的人在扶贫政策之外。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加大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力度,及时将因伤、残、病、灾致贫的纳入帮扶范围,跟进落实扶贫措施,做到既按要求脱贫退出,又严格脱贫退出的审核把关,坚决避免重进度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对 已经脱贫的,加强跟进服务,防止脱贫后再返贫。
(二)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一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将不同渠道的扶贫资金,在符合相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由财政部门统筹管理使用,由扶贫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由各镇、街道按照xx财农(201x)xx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选择、实施、管理运行和资金安全、完成承担主体责任,切实将资金效用发挥到最大。二是要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扶贫资金镇办管理职责,财政部门监管职责,审计部门审计职责,审计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并指导各镇做好整改,建立台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规范,决不发生违规使用、公款私存等问题。
三是提前统筹谋划好 20xx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按照项目库建设要求,科学选择确定 20xx 年项目建设内容,早谋划早打算,为 20xx 年项目早开工、建设、达效打下良好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帮扶政策落地落实。一是着力解决好看病难问题。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实施综合保障,努力提高其医疗保障受益水平。二是着力解决好上学难问题。调整优化免除贫困生学习费用的操作流程,最大限度方便贫困群众,关怀贫困学生,决不让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辍学,让每一个孩子都受到应有的教育,从根本上斩断贫穷的根子。三是着力 解决好住房安全问题。根据贫困户房屋危旧程度和本人意愿,采取新建、修缮、租赁、置换、集中安置等方式,统筹实施、加快进度,妥善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四是着力解决好养老难问题。设立孝善扶贫资金,推广高城镇孝善养老奖励办法,督促各镇(街道)要把这项工作落实好推进好。五是扎实开展黄河滩区居民脱贫迁建工作。加快推进 3 个外迁安置社区建设,确保三年内完成 13 个村、3982 人的外迁工作和 4 个老旧村台的改造提升。
经过自查自纠,主要发现部分贫困户脱贫措施不够精准、个别贫困户家庭收入来源中赡养费占比较高的问题;
在“五通十有”达标方面存在部分经济薄弱村空壳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不达标的情况;
部分脱贫线边缘的贫困群众收入稳定增长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对这些问题,我们都逐一梳理,逐项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抓好问题整改,细化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帮扶措施全覆盖
(一)拓宽扶贫渠道和路径。突出现代农业资源优势,依托高青特色“种养加”产业,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优先雇佣贫困户、优先整合贫困户土地资源,持续带动增收;
突出产业项目扶贫,结合“散乱污”治理,加快拖把、汽车刷、渔具加工等扶贫产业项目改造提升并进园入区,实 现达标排放、绿色生产,为扶贫提供产业支撑;
突出抓好旅游扶贫,结合全域旅游建设,积极发展生态游、乡村游,打造一批精品民宿和农家乐,让贫困户在经营资源资产中受益,优先将环境保洁、景区养护等岗位提供给贫困户;
突出新型经济业态扶贫,充分发挥芝麻开花驿站、云客众包等平台作用,实现贫困人口家门口就近就业。
(二)深入实施抓党建促脱贫行动。借助合村并居和村“两委”换届工作,积极发现和培养致富能人,把优秀村民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和村级后备干部,注重选好“领头雁”,将群众基础好、致富能力强的选进班子。切实发挥好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着力解决“思想贫困”,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变“单项输血”为“双向互动”,切实把群众致富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四是凝聚脱贫攻坚合力。整合各类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加大政策落实和财政支持力度,抓好教育、健康、住房等专项扶贫行动,着力解决好贫困群众看病难、上学难、养老难、住房安全等问题。开展“我为贫困群众解难题”系列活动,动员全县帮扶干部将贫困群众当亲人、把脱贫当自己事,切实拉近与贫困群众的距离,凝聚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让贫困群众 真正感受到全社会的关心关怀。
三、强化责任,健全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制度化
(一)夯实责任。强化各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 “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压到实处。坚持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月定期听取扶贫工作专题汇报,及时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要求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拿出足够精力,带头沉下去、深下去,把政策吃透、把情况摸准,把各方面脱贫攻坚的项目、资金组织好、实施好。要求县扶贫办牵好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携起手来,在资金上、产业上、执纪执法上扣紧、扣实,形成扶贫攻坚合力。创新思路,实施部门联村、干部联户共建美丽乡村“双联共建”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人员帮包、党员干部结对、单位党组织保障“四位一体”帮包模式,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健全完善扶贫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一手抓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扶贫开发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资产收益扶贫管理机制等制度。加强扶贫工作力量配备,每个镇(街道)配备 3—5 人的专职扶贫力量。
(三)健全完善联合审批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各 镇(街道)拟建的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论证审批,进一步提高项目方案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扶贫资金项目开展评估、监督、审核验收,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完善专项扶贫项目长效运行监管机制,每月对扶贫资金项目情况摸底排查,实时监控项目进展,分析诊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扶贫资金的操作,增强使用效益,保障财政专项扶贫产业项目资金安全。
(四)健全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将脱贫工作作为镇(街道)、县直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扶贫督导考核办法,成立县扶贫开发联合督导组和组织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 5 个专项小组,将脱贫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落实不力”问题重要内容到各镇、街道实地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督办单”,实打实交办督办,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落实纪委监督问责机制,将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扶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扶贫监督、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及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工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住检验。
【篇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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