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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来源:心得体会 时间:2022-06-28 19:40:05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体会4篇

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1

《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以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早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使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政法事业要坚定政法工作“大方向”,围绕自身工作实际,在如何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指导各项工作、助推党委政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下面,谈一下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收获。

  牢牢把握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定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军委主席负责制,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方面,对党忠诚,是政法队伍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政法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动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警心,用核心价值观激励斗志。坚持“干警战斗力到哪里,思想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积极推进“互联+政治工作”、加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只有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政法队伍才会倍增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政法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紧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来抓,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更是在各种风险挑战中破浪前行,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民族复兴伟业的领航者。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在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增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提出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坚定性,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讲政治的知行合一者。要将提升政治能力贯穿于党性锤炼、强警实践的全过程,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断提高鉴别力和敏锐性,在学习状态下思考、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着重学习、深刻理解党对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真正认识、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新变化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真正成为党的事业的践行者、平安中国的捍卫者、深化改革的亲历者、群众幸福的维护者,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当前,就是要围绕《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政法机关就服务保障到哪里”“保安全就是最好的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就是服务发展”三大理念,以打击护航发展,以服务助推发展,以除患保障发展,担当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先锋队、排头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规框框。政法队伍作为纪律部队,能否做到纪律严明,事关政法机关战斗力,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政法工作性质就决定了政法干警会面对违法违纪和歪风邪气的直接侵扰,所以《条例》第八章直接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以上带下,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作风;心系全局、关心群众,发扬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的作风;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持续不断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为镜、以《例》为鉴,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从警。同时,在全警全面贯彻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强化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固化完善常态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凝神聚力,勇毅笃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在党坚强领导下的政法队伍不断淬炼忠诚警魂、浇铸坚定信仰,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恪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2

党支部工作条例全文心得体会

篇1: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支部生活是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并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规定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对其频次、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确保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

作为一名党员,通过学习《条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以新精神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从自身做起,主动作为担当,着力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各项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在解决基层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此次发布的《条例》体现了许多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我们只有积极敏锐地发现新变化,迅速主动地适应新形势,始终不断地与时俱进、发展创新,才能走在时代前列,做新时代的引领者,建功立业新时代。

篇2: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意识对于行动具有指导作用,因此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在新时代背景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新时代的干部必须拥有当担意识,责任精神,时时刻刻将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要务,要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时刻牢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承担起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使命。其次,也要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共产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四个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员队伍力量与纯洁性。

有道是“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完善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制度,加大违反制度惩处力度,制定定期绩效考核制度,唯有这样才能做到对违纪违法现象严惩不贷,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在基层工作中,党支部要做好政治引领作用,在支部建设中要突出政治功能,对于支部党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加强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论学习,唯有这样才能落实到基层各处。

篇3: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9月21日召开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并支持了此次会议。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的建设,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单元体,是党建设的组织血脉,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位党员,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使党支部充分发挥作用。

一、坚持做好党支部的带头作用

突出党支部的主阵地作用,坚持以“全覆盖”、“常态化”、“三会一课”等制度相依托,组织党员们积极参加支部学习会议,过好组织生活,切实打牢思想根基。各支部要结合支部内党员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题研讨,开展具体的细化学习,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党支部的带头作用,聚焦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党员自身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查,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和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二、坚持贯彻党支部的严厉标准

党组织要把力量都沉淀到基层党支部当中去,精准指导,从严推进,以“严”的标准贯彻始终。结合机关单位、社区、两新组织等不同群体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分类指导方案,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具体化、精准化和差异化学习进程,对照基层党建要求和重点任务一项项落实和严查,确保整改到位,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在党支部的有效严格管理下迅速成长起来,发挥出应有的基层堡垒作用。

三、坚持提升党支部的战斗能力

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这不论是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的组织能力,还是强化党支部的各项政治功能,巩固党的长期执政组织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加强全面治党,强化党员队伍的能力,才能在新时代召唤的今天发挥出队伍新的战斗力。

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将切实履行好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

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3

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实现机构编制“三化”管理今年,全州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整体水平,实现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

  这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机构编制工作任务、目标新的定位,它要求机构编制管理在规范化的基础上,要充分体现科学化、合理化。

  我个人认为,提出机构编制管理“三化”,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符合时代的要求,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实现机构编制“三化”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一是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总方案已出台,“大部制”改革将整合职能相近、相交的部分行政机构,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随后几年内,以“大部制”改革为主题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从中央到地方全面铺开,“大部制”改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同样近几年的机构编制工作方向将受到人们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人们对改革者的政治智慧和操作能力、水平都将拭目以待。

  二是机构编制法规性的文件出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简称《管理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法规,填补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制空白,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的配备等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真正实现了“机构编制就是法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为《管理条例》的实施提供了法律武器。

  以上法规性文件的出台,为实现机构编制“三化”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机构编制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监督管理体制。

  以往机构编制管理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上级业务部门只对下级机构编制部门实行业务指导,具体的机构编制事项由当地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这难免会出现下级操作时随意性强、上级难于监管的现象,以致于机构设置五花八门、编制核定各显神通,各地方机构编制差异大。

  今年州里将机构编制管理列入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四个文明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这一新举措,既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地位,又加大对地方机构编制工作监督力度,更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全面把握机构编制“三化”管理基本要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

  一是制度健全,操作规范。

  根据《暂行规定》、《管理条例》和湘发[2019]27号文件精神,要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如机构编制实名制、考核制度、公开制度、评估制度、财政与编制相约束制度等等,并明确规定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做到操作流程规范,机构设置合理,编制配备科学。

  二是管理科学,监督到位。

  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建立人员编制管理台账,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据信息库,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库,财政统筹发放工资人员基本信息,公务员登记基本信息等等,随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科学、合理、规范。

  加强监督措施和力度,无论是机构编制审批环节,还是机构编制执行环节,坚持做到监督管理到位。

  从制度、操作到管理、监督做到规范化,才能真正体现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

  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

  作为机构编制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切忌宏观调控,一定要实行精细化管理,这不仅体现在机构编制管理内容上要精细,建立各种科学的机构编制信息库,利用现代技术管理机构编制,而且要从管理制度、措施上要精细,要以编制实名制登记工作为契机,使到人员编制数、财政统发工资人数、单位实有人数相一致,做到严禁超编进人,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体现精细化,要在不突破总编制情况下按岗位结构核定编制,按编制定计划,按计划进人。

  教育中小学编制要实行动态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要经常对事业单位登记项目、运行状态进行评估、检查,对违反《登记条例》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化。

  标准就是一个尺度。

  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化不仅要求在管理的制度上,而且在内容上也是标准统一的。

  具体体现是:机构方面,行政机构设置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限额设置,事业单位设置要根据地方财力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设立。

  编制方面,行政编制在上级核定的总编内同层级之间调整使用,事业编制核定要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核定。

  三、明确目标,努力实现机构编制“三化”管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定信心,明确目

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4

学习《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今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开创性的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
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
是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制度保障。

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条例》凸显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这一鲜明的政治主题:一是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关键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政法机关要厘清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是高度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党的明确主张,各级党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监督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二、打造能力素质过硬的政法工作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矩框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忠诚可靠的政法干部队伍是实现党的政法事业发展目标的关键。首先是重视政法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注重政法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优化班子成员结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好领头雁、排头兵;
其次是重视队伍建设。新时代,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过硬”的要求,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进取,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再次是加强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新时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三、强化在“法治”建设中推进《条例》贯彻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条例》的颁布提高了政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也对政法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有的政法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主要是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不同程度存在本领不足现象。所以,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并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形成自觉,要带头守法、模范守法,严守文明公正执法,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人民真正的“父母官”,保障人民行使监督的权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筑建公平堡垒。

新时代,政法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新挑战,作为基层政法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抓手,把条例精神吃透摸准、学懂弄清;
我们要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具体实践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出完美“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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