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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X县乡镇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两篇(完整文档)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10-23 11:00: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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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X县乡镇街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两篇(完整文档)

 

 第一篇:2022 年 XX 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平安组发〔2022〕6 号)工作要求,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打击整治,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我市养老诈骗犯法犯罪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

 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2-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打击成效、整治成效、教育成效、制度成效相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三、 组织领导 (一)参照中央、省、市相关做法,在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组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县专项办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二)县专项办内设综合组、打击组、宣教组、整治一组、整治二组等 5 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组:设在县委政法委,由县委政法委洪旭昌同志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基层社会治理股承担。主要负责做好县专项办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其他 4 个工作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

 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

 2.打击组:设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同志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大队承担。主要负责对我县存在的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全力追赃挽损。

 3.宣教组:设在县委宣传部,由县委宣传部周勇同志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科承担。主要负责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及养老诈骗反诈防诈的宣传教育工作。

 4.整治一组:设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同志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科承担。主要负责对我县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5.整治二组:设在县金融服务中心,由县金融服务中心**同志兼任组长,具体工作由**科承担。主要负责对我县养老领域存在的非法集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 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 2022 年 4 月开始,为期半年,分三个环节推进:

 (一)宣传发动(2022 年 4 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

 (二)打击整治(2022 年 5 月至 9 月)。按照“稳、准、狠”要求,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

 (三)总结提升(2022 年 10 月)。总结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边建章立制。

 五、 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

 扎实抓好宣传发动 1. 畅通举报渠道。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县综治责任单位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要建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责任工作组:宣教组;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2. 规范线索处置。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县综治责任单位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相关转办线索,要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尽快组织核实、查办、反馈。专项行动线索受理工作按“首接责任制”要求施行,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县综治责任单位受理举报线索时如发现不属本地区、本行业管辖的,要主动引导举报人向正确的县区、部门反映问题,不得拒绝了事;如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应由首个接受举报线索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综治责任单位先行受理,并记入台账,不得推诿扯皮;对管辖权限存在争议的线索,应及时提请县专项办协调处理。综合组对全县专项行动期间受理的各

 类举报线索进行统筹管理,打击组、整治一组、整治二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对全县相关举报线索的掌握和跟进,定期面向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县综治责任单位汇总线索受理和办结情况,并于每月 23 日前报综合组。〔责任工作组:综合组;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3. 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网页、微信、微博、APP、短视频等新媒体资源,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离退休党员、平安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力量作用,以线上线下等各类形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村)、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进老年大学、进养老机构(含医养结合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示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危害后果,普及投资、保健等常识,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责任工作组:宣教组;参加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4. 加强舆论引导。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和舆情苗头事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单位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

 合理预期,增进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工作组:宣教组;参加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二)

 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1. 强化精准打击。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应纳入专项行动打击范畴。要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追捕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的在逃人员。政法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要注意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责任工作组:打击组;参-7-加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2. 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通过个案督办、下发指导性案例等形式,切实加强办案指导。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

 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责任工作组:打击组;参加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网信办、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3. 全力追脏挽损。政法机关和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责任工作组:打击组;参加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

 深入开展整治规范 1. 整治行业乱象。要强化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服务消费“陷阱”。县民政局要牵头抓好对养老领域存在的服务消费涉诈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县委网信办要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重点整

 治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等“套路”老年人“消费”等涉诈问题隐患;县自然资源局要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县住建局要重点整治商品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县城管局要重点整治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对老年人误导和“洗脑”;县文广新旅局要重点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县卫健委要重点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将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老龄工作重要督促检查内容;县市场监管局要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责任工作组:整治一组;参与单位:县委网信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2. 严防非法集资。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全面排查整治打着“养老”幌子面向老年人直接或变相吸收资金等涉诈问题隐患,切实发现和清除各行业领域面向老年人设置的投资理财“陷阱”。县金融服务中心要牵头抓好对养老领域存在的非法集资涉诈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宣传、监测预警和依法处置工作。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通过高额返利、赠送礼品、优惠服务

 等形式诱导老年人预付或缴纳高额服务费、会员费、保证金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回报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投资项目、加盟入股、租赁购买养老床位或公寓使用权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通过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变相投资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要重点排查整治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通过居间介绍房产抵押借贷、承诺保本高息等形式诱导老年人将房屋抵押担保并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涉非涉诈问题隐患。〔责任工作组:整治二组;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参加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3. 加强分类处置。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各相关县综治责任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责任工作组:整治一组、整治二组;参加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4. 防控涉稳风险。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尤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责任工作组:综合组;参加单位: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5. 抓好建章立制。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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