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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7-05 12:30:04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5篇

第一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的领导,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办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案、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 党组织的设置

第四条 高等学校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对党的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高等学校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党的委员会应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包括配备一定数量的组织员。

第八条 党员人以上的系级单位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不足人的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党的总支部应配备必要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党员人以上的系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委员会。系级单位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接受校党委的领导,任期四年。

  第九条 党员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不足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

  第十条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设置;
学生党支部按年级或系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设置;
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第三章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的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案、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

  、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受处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三条 系级单位党的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信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案、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第十四条 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案、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五条 教研室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教研室主任的工作,经常与教研室主任沟通情况,对教研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党组织应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十七条 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第十八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应建立党校。党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五章 干部工作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学校党政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察,经校党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决定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应听取校行政领导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系级单位党的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同系级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对系级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系级单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可以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校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第二十二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协助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工作。重视妇女干部、非党干部的培养选拔。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对师生员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和国情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帮助他们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密切结合教案、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分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学校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引导他们自觉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道路。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应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全校师生员工总数的左右;
规模较小的学校,可视情况适当增加比例。

  第七章 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七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 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军队系统院校党组织的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条例作出规定。

  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期,党中央正式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当前我国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硬仗的新形势下,对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作为一名基层选调生和基层党员,我想就学习新条例中的三个部分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新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的责任和地位。农村基层组织是我党在农村全面开展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线执行者,更是紧密连接党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习总书记说“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而人民群众的向往能否被倾听和了解、党的关怀能否被送达和执行,农村基层组织起着最关键的作用。此次新条例的出台和下发也正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基层组织这一关键地位的重视。

二、新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新条例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格基层组织生活。目前我们农村基层组织普遍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组织比较涣散,凝聚力不强;
二是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不高,自主学习能力较差;
三是党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组织缺乏活力。基于这些问题,更应该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管理,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积极发展优秀的农村青年入党。同时也要加强对现有党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一课三会”制度,学习党章党规、干部条例、习近平系列讲话、党中央在农村的各项会议文件精神等最新的政治理论,开展生动活泼的党员主题活动,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生动性。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把不学习、不进步、不团结的党员及时清理出组织队伍,保证每一个农村党支部都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三、新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组织的首要任务是服务群众。权利虽小,责任重大。作为乡村振兴的领路人,能不能全心全意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让群众满意,是衡量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唯一标尺。但目前的现状是仍然有很大一部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干事能力低下,还有很大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群众生活困难。因此只有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干事能力、号召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才能发展壮大农村产业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第三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原文研读学习,本人有三个触动:

一是触动思想。让我对党组织加深了新的认识。以前,本人对党组织只是一个概念性的思维,没有本质性的思想。经过学有所思,我的思想已清晰地认识到: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治国兴邦,离不开党组和党员的无私奉献。截至目前,全国党组已有8.6万多个,全国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700万。队伍庞大了,力量增强了,但在管理层面上,却面临新的挑战。如果,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使得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停滞不前,没有跟随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党组织就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尤其是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更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何做好党组工作,如何管理好党员,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党组定“规矩”已迫在眉睫。就在这么个关键时期,我们党中央作出了英明决策,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让党组织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触动灵魂。让我从党组工作的盲区找到了前进的航向。过去,我认为,党组织是一种意识形态,是虚的,而不是实的。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不说不干就了了。通过学有所用,我骤然醒悟,原来“不说不干就了了”的这种意识,绝不能再依附于自身的灵魂深处了。要美化自己的灵魂,要回归优秀党员的本性。是啊,没有党就没有家,没有家就没有幸福的生活。如何从严治党,如何抓好党组工作?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其次,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让我们党员的灵魂永远都处在纯洁闪光的状态。

三是触动激情。让我重新点燃了对党组工作的热情。我是一名老党员,加入党组织的前期岁月里,对党组织的工作可以说是满腔热情,干劲十足。后期随着岁月的流逝,对党组工作的热情不知不觉地降温。激情不由自主地转移到其他方面上,而小视了党组工作的责任。通过学有所获,可以看出,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已经到来,管好党组,也就管好了党的根基。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只有严格按照制度、规矩办事,时刻保持一颗公心,不掺任何杂念,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不辜负党的期望,守住党的规矩。我们要有一颗激情的心去面对。“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
什么时候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这样描述党组的作用。因此,我们党员在思想根源上,要清楚明白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行为是禁止的,时刻以规矩作为行动的底线。有了规矩,也便于监督,便于管理,让党组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道路,有利于我们党更加良好、健康地发展壮大。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第四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组织工作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党中央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切实巩固了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之基,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明方向,明确奋进目标。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当前,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唱响“主角”,压实责任。“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
支部强不强,在于‘领头羊’”党员队伍和党支部建设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支部是党自身建设的基本单位,是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与接受教育管理和教育的平台。习总书记曾强调:“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我们党所有工作落实下去,就需要我们的党支部,党支部做好了,工作就有了保证。”我们要正确认识支部的地位作用,夯实基层基础,全面从严治党,让每个党支部都能在农村组织工作中“挑大梁”、“唱主角”,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村党组织在党的工作的最前沿,处于生产和工作的第一线,处于与群众最接近的地位,必然成为党的声音的传播者,必须擦亮其政治底色,充分激发其活力。

  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注重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党性修养,思想站位,培养一批敢说实话、能办实事、追求实效的好干部。通过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宣传表彰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事例,彰显榜样力量,激励新担当新作为。建立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关怀和激励机制,更好得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使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真正成为农民的带头人和贴心人。

  民有所呼,我有所为。我国正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保垒作用,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要树立以农民为本的思想,切实树立服务三农的意识,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把服务群众作为主要任务,工作重心向服务转移,工作方式向服务转型,让服务群众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着力解决农民关心的经济发展、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

  村党组织在党的工作的最前沿,处于生产和工作的第一线,处于与群众最接近的地位,必然成为党与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也必然成为党的声音的传播者。要坚持提升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加快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

内容仅供参考

第五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2019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截止至2018年,我国尚有四成农村人口,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带劢农村走上发展的“快车道”。而农村想要发展,必须首先解决好“三农”问题,而解决好“三农”问题,首当其冲的是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问题。

十九大中明确指出,党是领导一切的,农村基层工作更离不开党的领导。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劢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生活在新时代,工作在基层一线,应该如何更好地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此,我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要强化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在《条例》第二条中明确说明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劢摇。这就要求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明确镇村党组织的职责:执行党的政策;
传播党的声音;
了解群众的思想,以切实发挥镇村党支部核心作用。

要加强领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条例第四章第十二条指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我们在基层工作,更应当劢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发展乡村致富产业,推劢农民就业创业,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劢创造并福美好生活。

要抓群众基础,畅通党群交流主渠道。基层组织是我们党不人民群众保持血肉关系的主渠道,群众工作、群众路线,是我们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声音的主渠道。基层组织贯彻执行《条例》的力度强不强、透不透彻,作用发挥得好不好,都直接影响着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和地位。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我们必须以《条例》为具体遵循,不断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在广大农村的执政之基,时刻畅通党群交流的渠道。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我们更应该撸起袖子加油干,广大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都要以新条例为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基层挥洒辛勤的汗水,把自己的价值发挥好,让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相信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觃范下,“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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