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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从严治党意见建议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7-02 13:10:05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从严治党意见建议,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从严治党意见建议

从严治党意见建议6篇

【篇1】从严治党意见建议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

从严治党,是一个政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政党建设中所面临的最大难题。以下是PINCAI小编收集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一:
针对当前从严治党存在的一些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最大政绩,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一些党委(党组)党建责任感不强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倒逼党委(党组)和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党委(党组)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切实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党建责任考核。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双向印证、双向促进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与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格局。还可以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换届、干部任前考察中,对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党建责任情况单列考核。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下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综合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党建责任追究。要想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就必须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通过专项督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建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二、从严强化管理监督干部。

【篇2】从严治党意见建议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pincai网。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落实“两个责任”,关键要用好追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为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有力武器。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落地。

把握“两个责任”的问责情形。《问责条例》列举了6种问责情形,其中第3种就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其他几种情形(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也都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坚持把《问责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都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发挥问责案例的警示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坚决查处了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典型。例如,严肃问责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2016年8月,中央又通报了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随着《问责条例》深入实施,问责会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利用这些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

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能不能用好问责利器,关键在于各级党委(党组)敢不敢较真碰硬、有没有战斗性。要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党委问责带动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勇于铁面问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充分发挥问责的震慑效应,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内监督,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的问题,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的集中体现。《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内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四大监督方式为支撑,以多元责任为抓手,全面构建了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新《条例》亮点纷呈,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石。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统领《条例》始终。

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系统工程。“全面”意味着党的各个领域、各项活动的全覆盖,既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也包括党的重大决策、执行及党内监督、问责的各个环节。“严”字以高标准明确行为指向和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逾线既查,动辄则纠。《条例》紧紧扣住“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题:

在修订动议上,全面从严治党是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一个重要目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团结一致、奋斗前进的主心骨。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权威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修订《条例(试行)》是发挥“党的制度建设”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

在任务设定上,党内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软肋,直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

在监督内容上,党内监督主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监督关口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具体的监督制度设计,无论是巡视巡察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还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都是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予以运行的,可谓方向明确,指向清晰,实际可行。

第二,抓住“关键少数”,实现以点带面。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但不能免于党内监督,而且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和“关键少数”。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是党内“重点监督”的“重中之重”;同时,主要领导干部中的“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党内监督必须抓住重点,突出高级领导干部的“示”和“范”的作用;强调“关键少数”的“领”和“导”功能,才能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各级领导干部不但是监督的重点对象,更是推动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重要推动力。《条例》明确中央领导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也是党内监督实施的主体。《条例》规定“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有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这就明确了党中央的领导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的监督职责,保证了“高级干部”“关键少数”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

第三,多种监督并重,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内监督只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才能实现监督的无例外、全覆盖。而党内监督体系的形成也是党内监督制度成熟的重要标志。《条例》对监督体系的规定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重要经验和成果的总结,并实现了向制度层面的升华。一是正向的“引导激励”与严格的“监督约束”有机结合,实现两手抓,双向着力。《条例》明确,“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基础,监督是保障,《条例》注重“信任”这一党组织选任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前提,这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和基础;同时也重视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的监管,有力的监督是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权力运行中不误入歧途的重要保障。二者是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关系。二是上中下联动,实现上级、同级、下级三级同时发力,合力监督。《条例》“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就从党的组织原则的高度,构建了不同级别党组织、同一级别党组织以及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相互监督的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体系从“上中下”三个维度搭建了主要的体系框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层层相关、环环相扣,实现无缝隙监督。首先,《条例》肯定了领导干部的自我修养、自省自察的自觉性和能动性的发挥。提出“加强自我约束”的要求。其次,《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提出“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由此,通过“自我监督”、“全面监督、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实现了无缝隙、全覆盖完善的监督体系。特别是《条例》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身体力行对下级领导干部及普通民众有重要影响。所谓“官风如疾风,民风如草芥”,风吹之处,草倾一片。只要党中央带头严以律己,自觉地接受监督,以上率下,必会实现党风纯正,干部清正,民风淳朴。此外,《条例》也完善了“以下促上”的“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日常监督”使党内监督职责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真正覆盖到党组织的最基层,为保障全面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而“民主监督”是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实现党员的民主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具体到党员个人,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不断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第四,责任多管齐下,倒逼监督落地。

“权责一致”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权责一体”是政治体制设计的通常安排。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统一是政治安排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都负有监督的职责。监督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如果只有监督权力而不(或不全部)承担监督责任,容易使有权监督者任意行事,要么滥用权力,要么不作为,监督就会流于形式;如果只有监督责任而没有(或不充分)享有监督权力,则会使监督无法正常开展,实际上形同虚设。

《条例》以责任为抓手,对负有监督职责的各级党组织厘清了责任边界,其中“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这就在“上至党中央下至基层党组织”之间清晰划分了各自的职责界线,有效地防止各级组织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对于责任不担当的消极不作为现象,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的有效衔接,设置了一系列的责任追究情形,从而保证党内监督全面落地。

第五,内外监督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最首要的。必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条例》的重要原则。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在坚持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大推进“党务公开”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引导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切实保证其监督权的实现。群众监督是在党的肌体外部增加了一道权力监督的藩篱和权力约束的屏障,并在外部形成压力机制,推动党内监督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二是支持和保证国家监督的有效开展是《条例》的明确要求。党内监督不能代替更不能取代国家监督。把党的优秀分子推荐到国家机关的重要岗位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重要方式。党内监督是通过自律保证党的纯洁性,还需要外在约束才能有效约束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用权行为。为此,《条例》明确“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实现党内监督、权力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方位监督的立体效果。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公众的社会监督是《条例》重要方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长期合作的关系。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坚持党内民主监督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政党之间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条例》要求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充分体现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手段的普及和应用,进一步丰富了党务公开的载体,也进一步拓展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虽然不具有权力属性,但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不但不能忽视和漠视,还要因势利导,充分利用其便捷性、广泛性、时效性等特点实现为我所用,发挥其在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宣传方面的平台作用和权力监督方面重要的约束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两个责任”的提出和深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管党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行好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这些重要论述深刻启示我们,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我们要真正担当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党组)书记要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职责所在,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是本职,抓好党建是称职,不抓党建是失职。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我们要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党章明确规定了纪委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用“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作了概括,并对纪委履行职责提出了要求。这些重要论述,是对纪委地位和作用的清晰定位,是对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的有力指导。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更加自觉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靠担当。领导干部是否有担当精神,是检验政治品质和党性觉悟的试金石,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所在。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还是一些领导干部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怕结怨树敌、怕引火烧身,说到底还是私心杂念作怪,缺乏党性和担当。我们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两个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坚决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两个责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必须以党章党规为遵循,以“四个意识”为标尺,以正风肃纪为重点,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效。

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担当。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责任清单,抓住关键点位发力,做一名“真抓党建、实抓党建、严抓党建”的书记。带头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严格标准、选贤任能、规范程序,真正把政治强、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广大党员作出示范。带头强化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带头接受班子成员、同级纪委和党员干部监督,示范带动其他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四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推动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党委(党组)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班子成员既承担集体领导的责任,又承担个人分工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对班子集体领导负责,对所分管领域负责。要担当协助书记之责,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集体领导权力,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协助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好主体责任。要担当管理监督之责,把管党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要担当风险防控之责,盯住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严明纪律、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担当以身作则之责,坚持严字当头,严守从政之道,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信条,从修身、用权、律己等方面“练好内功”,在本职岗位上真抓实干,在实践中修炼自己。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种好“责任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责无旁贷。从我们党的制度设计看,监督的本质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纪检工作的实质是保护党员干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聚焦主责主业,纪委要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从根本上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要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深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运用政策策略能力,以运用“四种形态”的新成效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要加强纪委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保持队伍纯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下功夫,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好表率。

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强大合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前者是“牛鼻子”,主体责任里就包含着监督责任,但两者又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执纪,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难以抓实。我们决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也不能只强调主体责任而推卸、弱化监督责任。一方面,要完善“党委主责、书记首责、纪委专责、党委成员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细化、落到实处,发挥各方优势,增强工作合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协调保障机制,包括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机制、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执行纪律处分联动机制、纪律工作考评和问责常态化机制等四项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示范,按照“书记抓、抓书记”的思路,建立纵向覆盖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横向覆盖人大、政府、政协和各部门党组、机关内设机构的“网格化”责任落实体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采取约谈、述职、督查、追责等有效方式,把责任传导压实给下级书记,使责任体系切实发挥作用,见到实效。

【篇3】从严治党意见建议

全面从严治党

——摘自《“四个全面”党员干部读本》

2014年12月,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各项任务。“五个从严”的提出,为进一步做好组织工作定下主基调,成为一条主线贯穿于组织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第一章思想教育从严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坚持思想教育从严,要站在履行党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高度,充分认识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规律,创新方法,不断提高思想理论建设的能力水平,实现党在新的发展阶段的历史使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从严管党治党必须固本培元,从思想上入手、从理想上着力。一是紧紧抓住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深入开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二是始终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讲好理论、抓好舆论、管好阵地,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感召力和吸引力。三是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不断提高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坚定“三个自信”。四是把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理想和宗旨虔诚而执着,至信而笃行。

二、着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

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必须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用科学的理论指导伟大的实践,着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

第一,要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结合起来。对于广大党员来说,就是要切实转变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符合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蕴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刻分析和研究在改革发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

第二,要把统一思想与解放思想结合起来。只有把统一思想与解放思想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推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更好的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第三,要把感情共鸣与思想共识结合起来。实践表明,理论宣传工作者对党的创新理论怀有真情实感,真懂真信,才能有效传播党的创新理论。新时期理论宣传工作者的榜样方永刚之所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把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性认识和深厚感情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理论宣传中做到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第四,要把提高认识与提升道德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应该自觉的把二者结合起来,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努力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成为社会和谐的促进者。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入阐释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丰富发展了党的科学理论,进一步升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和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坚持思想教育从严,就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当作全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

第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深入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第二,坚持联系实际学,着力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改革发展稳定实践。

第三,坚持拓展内容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

四、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

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状况关系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关系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必须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一,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第二,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

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

第一,要切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第二,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

第二章干部管理从严

一、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体现,也是从严管理干部应当遵循的原则。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于从严管理干部意义重大,具体工作中应当把握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由党制定。

第二,干部的管理、决定任免或推荐、提名,必须由各级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

第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绝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

第四,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

第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方法。

二、以严的标准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国以人兴、政以财治,是我们党治党兴国的经验昭示。从毛泽东倡导“五湖四海”“干部决定一切”,到邓小平改革人事制度,强调选拔干部“只要选得好,选的准,我们的事业就大有希望”,再到今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始终被我们党视为关乎千秋基业的核心问题。

第一,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的立身之本;
为民服务是好干部的为政之道;
勤政务实是好干部的履职之要;
敢于担当是好干部的成事之基;
清正廉洁是好干部的正气之源。

第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干部选拔要严字当头,要严格把好干部选用标准关;
要严格把好干部选用审批关;
要严格把好干部选用纪律关;
要严格破格提拔干部关。

三、以严的措施加强干部管理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或极易导致腐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禁而不止,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查而不绝,干部监督乏力无疑是重要原因,从严管理干部,必须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明党的纪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就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还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从严监督干部,就必须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第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需要:完善权力制约机制;
突出权力监督重点;
强化制度执行;
将权力纳入法治轨道运行;
要加大问责和惩戒力度。

四、加强对为官乱象的治理

2014年12月19日刘云山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从严治吏、从严选好管好干部。要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把选人用人动议关、考察关、程序关,把干部选准用好;
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抓苗头抓预防,动真格敢碰硬,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继续加强对裸官、吃空饷、档案造假、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等的治理。

第一,着力加强对“裸官”进行管理监督。

第二,着力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第三,着力抓好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第四,着力遏制官员“天价培训”。

第三章作风要求从严

一、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表明了中央对狠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的决心和制度建设的长远打算。我们需要更多的行动、更多的执行来赢得群众满意度,为民、惠民永无“休止符”。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
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总结了“六个必须”的经验;
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这是我们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党的建设的行动指南。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才能开创党的作风全面纯洁的新局面,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须臾不可放松

党的十八大召开不久,中央政治局就制定了八项规定,以上带下,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极大的凝聚了党心民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初显成效,然而,改进工作作风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须臾不可放松,仍然需要全党全社会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

第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好深化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第二,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深化作风建设的宣传引导。

第三,组织部门要把作风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三、紧抓“四风”突出问题,继续深化专项治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一度成为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紧紧扭住四风突出问题不放,继续深化专项整治,首先要严格把握重点。其次必须讲究方法。最后必须加强领导和督导。要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明确专门力量负责专项整治,重点问题随时调度,难点问题集中会诊,整治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各项要求真正落地。

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第一,全面把握“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三严”,包括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实”,包括某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第二,扎实推进“三严三实”的学习贯彻。1.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2.灵活多样,采取多种学习教育形式;
3. 抓好落实载体,贯穿各项工作、活动始终;
4. 要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各项制度建设;
5.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

第四章组织建设从严

一、坚持组织建设从严,必须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1、四个服从的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民主选举的原则: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定期报告的原则: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相互沟通的原则: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6、禁止个人崇拜的原则: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遵守党章。

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不断健全党的各项制度。

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走群众路线。

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筑牢从严治党的根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大抓基层,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对广大基层干部要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格外关心,格外爱护,多为他们办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

第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

第二,进一步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1.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
2.加强党的基层组织队伍建设;
3.推进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建立稳定的基层党建经费保障制度。

第三,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三、关键在人,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干部队伍

毛泽东曾说过: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是决定因素。新时期,要在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考核、教育培训下功夫,努力建设一支宏达高素质干部队伍。

第一,坚持干部标准,严格选拔任用,

第二,干部教育从严:1.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培训;
2.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培训;
3.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教育;
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5.加强推动科学发展、深化改革的能力培养;
6.积极开展各种知识教育。

第三,干部管理从严。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的建设基础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

第一,严格按照十六字总要求发展党员:即“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第二,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1.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2.要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3.要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4.要做好服务党员工作。

第三,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1.要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2.要严格执行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3.注意把握处置不合格党员政策界限。

第五章制度执行从严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科学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

第一,要不断完善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组织制度是指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组织纪律用党规党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并要求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组织规程。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有正确的集中。

第二,要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习近平同志强调: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应该通过学习使全党上下都养成敬畏组织,遵守纪律的思想氛围和行为习惯,把组织性纪律性深深植入头脑中。

第三,要严格执行党内民主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而完备的制度是判断党内民主能不能实现以及能不能持久的继续下去的根本尺度。

二、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共五方面20字的好干部标准,尤其强调信念坚定,敢于担当,这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尤为重要。

第一,要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各级党组织及其职能部门必须下功夫完善机制,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水平,把干部这一特殊的资源合理配置,管住管好。

第二,要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考核工作。时刻把握好干部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考核。

第三,要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让干部树立规矩意识,敬畏党纪国法,增强制度的执行力,防止“破窗效应”。

三、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的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础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服务发展。基层党组织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对推进科学发展负有重要责任。

第二,服务社会。基层党组织作为党执政为民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服务群众。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团结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职责。

第四,服务党员。基层党组织作为组织管理党员的基本单位,积极适应党员队伍结构,思想状况的新变化做好服务党员工作,是党增强自身凝聚力的重要任务。

四、坚持党管人才,严格执行党的人才工作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党的干部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第一,执行党的人才工作制度首先要树立人才意识。我们必须把“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作为一项长期方针,“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寻觅人才求贤若渴,发现人才如获珍宝,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

第二,解放思想,大力推进人才对外开放。人才就是生产力,只有真正实现人才开放,才能真正实现对外开放,才能切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人才开放,不仅仅是我们的人才走出去,更重要的是,我们能够将我们的岗位和机会,一视同仁地开放全世界的人才,真正实现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真正做到“尚贤”和“唯才是举”。

第三,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为契机,建设人才储备。注意在实践中培养人才,敢于把表现突出的后备人才尤其是青年人才推向重要的技术和管理岗位,充分施展才华,在实践中成长和提高。

第四,以加强监督为根本保证,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要牢固树立管理监督干部就是爱护干部的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全面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的意识,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亲自抓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

以上就是对《“四个全面”党员干部读本》中全面从严治党的概括总结,希望通过本次学习,我们都有所收获,有所提高,谢谢!

【篇4】从严治党意见建议

坚持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地位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从严治党更凸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阐述从严治党的方针,并在“从严”上下功夫,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使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针对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提出了从严治党的“八点要求”。12月,在江苏调研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从明确提出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到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并纳入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实践创新思路的科学总结,也将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

实现由党的建设总要求到具体全面硬约束新突破的转变

党的十三大以来,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都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从严治党五方面的要求,涵盖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随着全党对从严治党严峻形势的深刻认识,特别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刻认识到必须要具体细化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总方针。党的十八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涉及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具体的硬性规定,并在落实上严格执行,特别是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突破口,从严整顿作风、从严高压反腐,在全党收到了明显效果,实现了新的“拐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更是“严字当头、从严从实”,坚持严的标准、采取严的举措,严格教育实践活动程序,重要节点一环紧扣一环抓,使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触及思想、触动灵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八个从严”,不仅覆盖了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而且包括了对党的建设主体责任的从严要求,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全面性、经常性,实现了由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到对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具体全面硬约束的新突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重要标志。

实现由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到最大政绩考核新视角的转变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要把从严治党原则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实践中不仅注重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解决党的建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各个环节,如着力解决“总开关”的根本问题、重点解决干部选拔管理从严问题、突出铲除“四风”并持续深化问题、保持从未有过的高压反腐势头、强化党内纪律特别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使从严治党呈现出新态势。更为重要的是明确落实抓好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并作为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最大政绩,实现从贯穿全过程基本方针到落实到点、到位的具体主体责任的转变,形成了加强党的建设的正确导向。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关键在于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党委以及主要负责人,认为党的建设是虚的,经济指标是实的,把主要讲精力放在抓经济发展上,忽视甚至荒废党的建设,满脑子都是“增长率”、“跨越式”发展,结果有的地方经济发展指标上去了,环境严重污染,矛盾问题突出,引起人民群众的严重不满,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下降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从严”,第一位就强调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问题,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矫正以往扭曲的政绩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天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把党建作为各级党委一级党委负责人的最大政绩,不仅是着眼现实的战略选择,更是一个价值排序的基本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该认识到,发展绩效固然重要,没有发展就不能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人们就会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持怀疑的态度。但发展绩效并不必然转化为政治认同,经济社会发展了,但是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那我们的发展绩效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各级党委特别是作为党委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首要之责,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抓深抓细抓严党的建设作为工作的新常态。

实现由依靠自觉从严治党到坚持常态化制度化新思路的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讲话中指出,“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这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重要规律,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和治党方式的重要创新,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长远指导意义。

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在这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但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必须要在继承的基础上,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使思想教育更具有吸引力。从严治党依靠制度就是要使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中式”的教育活动,能够有效解决党内的突出问题,也能取得明显成效,但使其成果落地生根,必须要与常态化机制结合起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关键在于“严”、在于“常”,通过依规管党、依法治党,真正使从严治党迈入法治的轨道,成为党的建设新常态。要把思想教育摆在从严治党的首位。越是全面深化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党的建设面临的问题也会增多,越要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不放,围绕理想信念这个根本,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强化全党的精神支柱,着力解决党员的理性认识、价值追求、理想信念问题,充分发挥党员的自律力量。要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强党的治本之策。要加强制度的协调性、系统性和整体性,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通过制度治党解决行为规范、监督追究等问题,以强制手段规范党员行为,充分发挥他律的力量。要做到教育和制度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还必须要及时把思想教育的成功经验、做法升华、固化为制度,形成常态机制;
在贯彻执行党的制度要坚持教育先行,使制度获得广泛认同,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的有效结合,使广大党员形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行为习惯,让从严要求自我、从严管理他人、从严治党管党成为一种常态。

实现由党的建设的方针上升为治国理政总思路新高度的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不仅将从严治党的方针首次提升为“全面从严”的高度,而且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治国理整的框架之中,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问题导向意识和使命责任意识。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具有战略统领和目标牵引作用,这既需要深化改革提供动力,也需要加强法治提供保障。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分别阐述并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就像一体两个轮子,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滚滚向前。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奋斗目标的根本路径和强大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奋斗目标的基本方式和可靠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则是在此过程中顺利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求执政党以“从严”为着力点,打通党的建设中的一些死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使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面临精神懈怠、执政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的风险,要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唯有以问题为导向,全面从严治理,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走向新的光明。这就要求各级党委要强化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的管党治党的考核权重,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纪律的政治责任,在全党推动形成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只有把我们的党建设好了,能够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化解“四大风险”,才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证。

【篇5】从严治党意见建议

针对当前从严治党存在的一些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最大政绩,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一些党委(党组)党建责任感不强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倒逼党委(党组)和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党委(党组)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切实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党建责任考核。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双向印证、双向促进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与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格局。还可以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换届、干部任前考察中,对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党建责任情况单列考核。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下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综合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党建责任追究。要想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就必须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通过专项督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建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二、从严强化管理监督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我们需要始终把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培养、从严提拨、从严管理,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约束好干部,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奖惩分明,打好一套从严管理干部的“组合拳”,从而打造一支人民认可事业需要的好干部队伍。

一是严把干部选拔关口。选拨干部时应该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推广实名制推荐干部做法,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建设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必审、必核、必查”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还可以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此外还需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干部考核评价。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需要健全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比如说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三考合一”。突出品德、作风和廉政考核,注重实绩考核,强化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分别载入品德、作风、廉政、业绩“四种档案”。特别要注重改进干部平时考核,突出对“一把手”、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实施干部重大贡献、重大失误记实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信息库,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等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此外还应该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可以通过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我们要突出对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的监督,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行使用人权、用编权、用财权的监督,积极推行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全面实施行政区党政正职同步审计。探索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试点。要尝试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比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监督合力。

四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从严治党后出现的“为官不易”异化为“为官不为”现象,可以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为勇于负责、敢做善成的干部担当。通过自查自纠、警示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等方法,加大对为官不为者的教育惩戒力度,及时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的干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干又能怎么样”问题。抓班子带队伍作既要做到严肃惩治不正之风,又要加强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对那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改革闯关和经济转型、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干部,要及时发现、优先使用。

三、紧密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

从严治党靠思想教育,也靠制度。要从制度的外在约束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自觉“两手”出发,动人灵魂,正人行为,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刚柔并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从而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一是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可以重点开展以下四大教育。加强“忠诚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学习党章、党史,坚定理想信念,让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真正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敬畏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严守法律的底线,党纪的高压线;
加强“使命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兑现为民承诺,在推动地方转型发展、持续跨越中勇于担难、担险、担责;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作为经常性宣讲内容。

二是强化制度完善与执行。制度贵精不贵多,要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需要建立健全调研、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整改落实制度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确保制度执行有力、落实有效。我们可以尝试创新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研分析及评估机制,从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兴趣爱好、交朋结友看其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党员干部思想在遇到重大理论与思想迷茫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遭遇重大变故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工作调整或接受组织奖惩等情况时要将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的“三个汇报”制度。纪委、组织部门和各级各单位要对党员干部思想汇报情况记录在案。此外还要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对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落实的不落实的党员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纪律责任,从而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三是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离不开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存在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的现象,我们需要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制度。坚持一月一个主题,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容。严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探索形式多样、开放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此外还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四、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的规矩。

要使党的纪律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使党员干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等纪律规矩,需要重点做好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管,让党员干部清楚为官处事的底线和触犯底线的惩罚。

一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就是要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自觉按照党的纪律规矩办事,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可以将党的纪律教育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规划,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教育实效,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纪律规矩条文,特别是党章和中央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能够耳熟能详,深入内心深处,做到“心中有戒”。

二是加强纪律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内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切实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一批严重违纪案件,特别是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顾忌、贪污腐败心存侥幸的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手软、绝不姑息,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就可以把反腐倡廉的决心转化为强大的行动力量。

五、敢于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针对上级监督失之过宽、同级监督失之过轻、下级监督失之过软的情况,要格外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

一是畅通群众建言献策渠道。我们需要健全完善民意调查、公示听证、咨询评议等制度,还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民意。

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我们可以运用电话、网络等载体,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沟通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反馈,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可以探索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群众评判制度,拓展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领域办事公开,规范公开事项、方式、时限和结果,着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篇6】从严治党意见建议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一:

针对当前从严治党存在的一些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抓好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最大政绩,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针对一些党委(党组)党建责任感不强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和党建工作问责机制,倒逼党委(党组)和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党委(党组)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与自觉性,切实推进党建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党建责任考核。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双向印证、双向促进机制,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与改革发展稳定良性互动格局。还可以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换届、干部任前考察中,对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党建责任情况单列考核。落实下级党委(党组)向上一级党委(党组)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下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级党委(党组)综合报告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二是严格党建责任追究。要想真正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就必须拽紧责任追究这个“牛鼻子”,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才能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通过专项督查、专题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党建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该调整的调整,该处理的处理,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工作落实。

二、从严强化管理监督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我们需要始终把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严培养、从严提拨、从严管理,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约束好干部,做到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奖惩分明,打好一套从严管理干部的“组合拳”,从而打造一支人民认可事业需要的好干部队伍。

一是严把干部选拔关口。选拨干部时应该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发挥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推广

实名制推荐干部做法,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建设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档案“必审、必核、必查”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还可以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此外还需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干部考核评价。在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需要健全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比如说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三考合一”。突出品德、作风和廉政考核,注重实绩考核,强化分类考核,把考核结果分别载入品德、作风、廉政、业绩“四种档案”。特别要注重改进干部平时考核,突出对“一把手”、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实施干部重大贡献、重大失误记实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信息库,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等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此外还应该完善考核结果反馈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可以通过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我们要突出对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的监督,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行使用人权、用编权、用财权的监督,积极推行用人责任审查、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全面实施行政区党政正职同步审计。探索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试点。要尝试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比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监督合力。

四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从严治党后出现的“为官不易”异化为“为官不为”现象,可以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为勇于负责、敢做善成的干部担当。通过自查自纠、警示谈话、通报曝光、组织处理等方法,加大对为官不为者的教育惩戒力度,及时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

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的干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干又能怎么样”问题。抓班子带队伍作既要做到严肃惩治不正之风,又要加强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对那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进改革闯关和经济转型、服务群众和促进和谐等方面的干部,要及时发现、优先使用。

三、紧密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

从严治党靠思想教育,也靠制度。要从制度的外在约束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自觉“两手”出发,动人灵魂,正人行为,实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刚柔并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从而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一是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可以重点开展以下四大教育。加强“忠诚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学习党章、党史,坚定理想信念,让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真正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敬畏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严守法律的底线,党纪的高压线;加强“使命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兑现为民承诺,在推动地方转型发展、持续跨越中勇于担难、担险、担责;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作为经常性宣讲内容。

二是强化制度完善与执行。制度贵精不贵多,要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需要建立健全调研、检查、督办、考核、问责、整改落实制度机制,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确保制度执行有力、落实有效。我们可以尝试创新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研分析及评估机制,从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兴趣爱好、交朋结友看其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党员干部思想在遇到重大理论与思想迷茫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遭遇重大变故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在个人工作调整或接受组织奖惩等情况时要将思想状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的“三个汇报”制度。纪委、组织部门和各级各单位要对党员干部思想汇报情况记录在案。此外还要完善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切

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对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落实的不落实的党员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纪律责任,从而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三是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离不开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存在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的现象,我们需要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制度。坚持一月一个主题,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容。严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探索形式多样、开放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此外还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四、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的规矩。

要使党的纪律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使党员干部自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财经等纪律规矩,需要重点做好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管,让党员干部清楚为官处事的底线和触犯底线的惩罚。

一是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就是要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自觉按照党的纪律规矩办事,用党的纪律规矩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可以将党的纪律教育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规划,创新方式方法,注重教育实效,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纪律规矩条文,特别是党章和中央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党员能够耳熟能详,深入内心深处,做到“心中有戒”。

二是加强纪律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内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反对腐败,切实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一批严重违纪案件,特别是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毫无顾忌、贪污腐败心存侥幸的行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手软、绝不姑息,坚

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就可以把反腐倡廉的决心转化为强大的行动力量。

五、敢于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针对上级监督失之过宽、同级监督失之过轻、下级监督失之过软的情况,要格外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

一是畅通群众建言献策渠道。我们需要健全完善民意调查、公示听证、咨询评议等制度,还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民意。

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我们可以运用电话、网络等载体,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沟通平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反馈,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可以探索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现群众评判制度,拓展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司法等领域办事公开,规范公开事项、方式、时限和结果,着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二:

一、抓好三个群体的教育管理

1、抓好普通党员这个基础群体。

普通党员是我们党干一切事情的基础,没有他们,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从严治党的第一点就是抓好这个群体的管理。

普通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把党员身份当成找工作、晋升的优势条件,而不是当成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带头的推动力;二是对党组织的各种活动比较反感,特别是对于一些从事业务工作或者企业的同志,通知他们学习、搞组织生活、交心得体会,感觉好像是没事找事,扰乱了他们的正常工作,不是很配合。有些党员甚至连党费都不愿意交,尤其是在现在这种经济收入不是很好的状况下,要屡次动员,收党费的同志说很多好话才交;三是党员们普遍没有归属感,觉得党组织平时想不到他们,搞学习、有工作任务的时候才想到他们。

建议:一是通过教育树立他们的“身份意识”。可以采取一些党员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比如这此次我们看的纪录片《信仰》,很多同志都看得热泪盈眶,真的被那种对党的信仰触动到了。比如让党员去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把党员志愿活动真正开展起来。二是要严肃组织生活,要监督每个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同时,要真正让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重大决策要征求普通党员意见,做好党务公开。要让每一个党员都知道自己是有组织

的,是要履行党员权利义务的。

2、抓好领导干部这个核心群体。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中绝大多数是党员,也是党员中的优秀人员。

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绩观有偏差,讲当前不讲长远、重业务不重党建;二是为官不为,贪图安逸;三是工学矛盾突出,很难达到培训要求。

建议:一是考核评价干部要更加科学,要对一些看似政绩不明显,但是沉得下去,能踏实干事、为民服务的干部有一个公正的评价;二是干部梯队培养要加强,要把任现职干部对后备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发挥出来;三是要把以工带学和脱产培训结合起来,实现工作学习两不误。

3、抓好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群体。

党的具体工作,还是靠他们。

党组织书记队伍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很多书记是半路出家,以前是业务干部,理论水平也比较有限;二是对党建工作重视度不够,心里都认为党建工作是虚的,反正就靠写写材料,抓得不实;三是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覆盖面还不够大,特别是很多基层书记没有参加培训的机会。

建议:一是要严格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主要是基层党组织,不能觉得党组织书记是个闲职,把能力水平不高的干部安排在这个岗位上,组织部对此应该严格监督把关;二是加强对党组织书

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至少一年要有一次培训。

二、把党务工作的“虚口号”转化为“实指标”

党建工作在大家心里都是“磨嘴皮子”的,不像业务工作有那么多必须完成的指标。很多党组织平时不做什么事,到了检查考核的时候写一个漂漂亮亮的总结,准备一大堆工作资料,也就应付了事。

所以,要真正从严治党,从严的考核是必须的。而从严的考核也就必须要科学的、严格的、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建议:1、把党建工作的指标尽量量化。比如:党员学习一年多少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一年多少次、与党员的交心谈心一年多少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一年多少次、干部培训一年多少次等等。

2、可以推行项目化的考核办法。一个党组织一年可以

设立1-2个党建工作项目,向上级党组织审批立项,然后根据项目方案、步骤进行推进,最后通过项目推进的程度、效果、党员群众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比如:我们市政局在群众路线中开展的“城市管理大家谈社区院坝会”就可以搞成一个项目,建委创立的“红心驿站”也可以搞成一个项目,这些项目是实实在在的,党员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取得了明显效果的,不是写个总结,做些文字材料就反映得出来的。通过这种形式来考核,更实在一些。

3、党建工作是否可以跟民调一样,作为一票否决的考

核项目。

三、要在敞开大门、服务群众上下功夫

从严治党,说起来是党内的事,但归根结底是为了让党更好的服务群众,所以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群众的监督、参与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1、从全区的角度建立接待群众、处理群众投诉的制度。改变现在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缺乏统筹的局面,同时,对接待群众态度生硬,对群众投诉不认真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还是要有惩处机制。

2、探索更为科学有效的民调方式。民调不能100%说

明问题,但也不能不要,这毕竟是体现群众对党的工作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但怎样让民调选择的群体更科学、设置的问题更合理、参与民调的人员素质更高、民调结果的适用更有效,这些应当是我们在从严治党中应当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3、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适度的做好宣传。可能我们现在的宣传力度并不小,比如我们局里,一年宣传了几十次,但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好像还是不够了解。这是我们宣传的方向和阵地出了问题。我们大多是在简报上宣传,在市、区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宣传,但其实老百姓现在很少看这些,基本上是领导在看,我们应当探索老百姓喜欢的,比如网络宣传、进社区宣传等方式,并把度把握好,把角度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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