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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上讲话(2022年)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6-25 11:50:03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上讲话(2022年),供大家参考。

在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上讲话(2022年)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督促大家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姿态,迅速行动起来,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和工作合力,全面禁止、坚决遏止焚烧秸秆行为。刚才,XX同志宣读了《XX2021年禁止焚烧秸秆工作实施方案》,下面,结合目前形势,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这次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我镇不惜人力、物力,通过张贴宣传页、悬挂条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强大的禁烧氛围。大家一定要进一步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禁烧秸秆的自觉性。要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典型、好做法,及时曝光违规焚烧行为,教育群众、宣传群众、说服群众,做到宣传教育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要加大督查力度。秸秆禁烧工作光靠宣传发动远远不够,必须靠我们的干部去管,靠执法管理部门去查,该管的时候要管,该查的时候要查,该罚的时候要罚。禁烧期间,各行政村以及派出所、环保所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特别是交通主干道、工业园区周边等重点区域,要全面监控、重点监管。要严查“着火点”,谁烧罚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露天焚烧秸秆、荒草、树叶和垃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责令立即停止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造成火灾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县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分别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不听劝阻或阻挠执法的,或引发较大过火面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原则,保持对露天焚烧行为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继续采取严惩“第一把火”、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实时通报等有效措施,及时依法查处焚烧点火人和责任人,严厉打击随意、恶意焚烧秸秆现象,持续营造不能烧、不敢烧的工作氛围。

  

三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镇政府是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行政村是各自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行政村要强化责任担当,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做到责任分解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严格实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的三级网格监管体系,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户为单元格,对辖区进行划片包干,明确到人,进一步压实责任。各村支部书记、自然村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到田间地头抓落实。各村指挥点要准备好灭火器、旋耕机,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扑灭。

四要严格落实奖惩。镇政府组成督导组不定期督导检查各村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落实职责的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导致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咱们出台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很清楚,今天的秸秆的禁烧期间,在各负责区内发现一处火点的,对管区书记和主任每人处以500元罚款,对该村包村干部处以1000元罚款,村支部书记处以500元罚款,并对该责任地块村干部处以1000元罚款;
发现两处火点的,对管区书记和主任每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该包村干部处以2000元罚款,村支部书记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该责任地块村干部处以2000元罚款;
对出现三处火点及以上或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后果的(10亩以上庄稼被损毁),对包村干部处以待岗一年的处理,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同时扣发该村全体村干部半年工资。造成树木毁坏的,由公安机关及时查处,从严处理;
触犯法律的,依据《社会治安处罚法》给予严厉处罚。凡出现火点被上级查处的,包村干部下岗2年,管区书记、主任给予警告处分,责任地块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免职。今年,对发生的第一起焚烧事件,坚持严罚重罚,除对当事人经济处理和依法处理外,对管区、村及相关责任人加倍处罚。

同志们,大家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求实效的决心,发扬攻坚克难、敢打硬仗的作风,积极行动起来,调动各方面力量,强化督导、严密排查,加大宣传引导,推动有效防控,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全力打好秸秆禁烧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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