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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七篇

来源:心得体会 时间:2022-10-19 19:00:09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七篇,供大家参考。

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七篇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在伟大斗争中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唯有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为此,必须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必须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选人用人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风向标。用贤人、能者上则群贤毕至,让庸者下、劣者汰则干部心服、群众信服,这样才能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氛围。

 树立正确党史观,坚定历史自信。正确对待自身的历史,是一个政党安身立命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树立正确

 的党史观,坚定历史自信,自觉坚守理想信念。回望百年,我们党经历了千难万险,但在人民的支持下,依靠自己的力量攻坚克难,都实现了化险为夷。我们也应看到,有的干部因为缺乏历史自信,当风暴来袭之时脱党甚至叛党,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之下变质甚至腐化。新时代,社会多样化发展使人们思想多元化、复杂性的特征越来越明显,对干部的各种诱惑和考验也是越来越大。各级干部必须从历史进程中洞察发展规律和时代大势。只有坚定历史自信、坚守理想信念,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才能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个人得失,成长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政绩观建筑于理想信念之上,体现干部的责任担当。只有树立正确政绩观,才能具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政绩观是历史的、现实的,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必须具体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是贯通党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得出的科学论断,为党员干部指明了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根本问题。是否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是检验干部人民至上理念的试金石,是判定干部“上”或“下”的重要遵循、是一条硬杠杠。

 树立正确权力观,坚决不逾底线。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

 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干部秉持什么样的权力观,反映着立场原则和党性观念,决定着用权的方式方法,影响着党的执政地位的安危巩固,也是确定干部“上”或“下”的重要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只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才能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才能不逾底线,才能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二、在改革创新中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健全制度机制是根本。要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做好顶层设计,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培养和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观念。受等级观念、特权思维、官本位思想等因素影响,干部“上荣下辱”“不到龄不下”等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成为影响干部能上能下的深层次思想瓶颈。破除这些陈旧思想的束缚,必须进行思想观念的革命。要创新干部能上能下宣传教育,用具有代表性的能下典型案例教育干部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利用媒体平台、

 座谈研讨、专题培训等途径和方式,让干部明白用权须谨慎、越权必受罚。要积极营造健康公正的社会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形成无论“上”或“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逐步打破干部的认知偏见,激发认识这一机制的积极性主动性。

 丰富完善能上能下的标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和难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难就难在对“下”的标准的理解和适用上。对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等干部“下”的渠道,标准比较明确,干部认可度也比较高,难点是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掌握和执行。对“不适宜”的规定在具体执行时缺乏详细的标准,比如对“显绩”容易把握,对“潜绩”不易认定;对单一领域职责好认定,对交叉领域职责不易判定;对“理想信念动摇”等标准很难量化,把握起来难度很大,等等。对此,各级党组织都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形成的一些新鲜经验需要及时固化,逐步健全和完善分层级、分领域、分类别的干部“下”的标准。

 科学规范能上能下的程序。重视程序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内在要求,干部能上能下必须依据严密完整的程序来进行。干部“下”的方式有具体的条件、情形和要求,但是在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甚至同一岗位在不同时间段,因为没有统一的规范,使得调整程序存在差异,这种情况的发生,

 与“下”的调整程序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连贯性不够完备有直接关系。只有程序正义,才能赢得民意。要增强程序意识,树立程序思维,加快构建对干部“下”的工作的系统性监督体系,形成公平公正对待调整下来的干部的机制,将干部“下”的环节与任期制度、交流制度、聘任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有机结合,以科学规范的程序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有序进行。

 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制度。干部能上能下在实践中之所以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是一个重要原因。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原则,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加强历史经验总结,围绕干部能上能下构建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对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干部认可的制度要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的制度要及时废止、完善或修定。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刚性的制度规范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切实确保干部能上能下落到实处。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将干部能上能下落 到实处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自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干部工作各方面。

 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讲政治任何时候都是党的根本要求。大量事实充分表明,党内存在的很多问题都同政治问题相关联,从根本上讲都与政治建设软弱乏力、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有关,都是因为党的政治建设没有抓紧、没有抓实。政治问题就要从政治上来解决。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加强政治把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考察考核,注重培养选拔任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干部,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

 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是系统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基本方法。要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要依法设定、规范、制约和监督干部能上能下的权力,注重干部能上能下有关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增强系统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执行力。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要坚持纪严于法、

 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依据。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辩证唯物主义是我们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面从严治党越是向纵深发展,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干部工作,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要逐步将“要么原地踏步、要么提拔进步”的单向激励机制,转变为“干得好进步、干得不好退步”的双向激励机制。要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解除“下”的干部的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要在大战大考中检验干部,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对于“下”来的干部如果表现优秀且满足任职条件的,要坚决起用,推动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政治生态。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

 严管理干部要求的重要举措。该《规定》全文共十九条,明确提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被各界称为“干部体制的关键转折点”,意味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

 一、打破 “ 金饭碗 ” 铁律,是整治干部不作为的战术突破

 《规定》的重点和亮点,就是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相关规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不适合的干部调整下来。这就打破了“金饭碗”的铁律,将干部的“上”与“下”与优胜劣汰法则对接起来。而向下调整的主要渠道有六个方面,即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等。中组部负责人在印发《规定》答记者问中表示,“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

 显然,推动干部“下”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是为有效防止各级领导干部“庸懒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反腐高压下,乱作为明显被控制住了,

 但是不作为、缓作为却在相当大的范围、相当多的人中出现了。由于没有正常的退出和降级机制,一些“懒官”和“庸官”在领导岗位上熬日子、混饭吃,造成了懒政怠政的氛围,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生态环境。

 所以,《规定》侧重于以整治不作为来打好“能下”这场关键战役。对那些不作为、不称职甚至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干部,坚决地调整下来,正是为了推进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上”,为他们干事创业腾出空间、搭建平台,实现“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因此,上得来、下得去,其实只是起点,关键还要上得好、下得好,这才是“能上能下”真正的含金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规定》夯实了“为官有为”的工作基础,可谓“重构政治生态”和“制度治党”的战术突破。

 当然,要实现能上能下的科学管理,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作为平衡。对此,《规定》不仅为干部能下划出“硬杠杠”,并以科学合理的设计,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确保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而且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建立了“快速通道”。这就切实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服务改革发展上来,真正实现“人岗匹配”“职得其人,才得其用”,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规定》还明确强调,对于问题干部,在被组织调整影响期满后,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这为下的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复出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可谓既是“破冰”更是“融冰”。

 二、关闭 “ 潜规则 ” 暗道,是整肃官场用人歪风的新制度常态

 尽管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央就提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后来也陆续出台一系列针对干部队伍“升降进出”的相关规定,但往往是“雷声响、雨点小”,落地效果较差,导致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落实的效果不佳。现实生活中,官场多见“上”、难见“下”。特别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事实上存在诸多潜规则,这些潜规则催生了一批不称职的官员,如:能力不强、政绩平平,却平步青云的“太平官”;溜须拍马、钻营有术,却只上不下的“投机官”;唯上是从、媚上压下,见风使舵、迎合领导喜好而混上去的“捷径官”;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甚至藐视党纪国法,把犯错当本事的所谓“能官”,等等。同时,有的领导干部即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却仍然“稳坐钓鱼台”;有的官员被问责免职后,又悄悄复出,或异地异岗为官,被群众嗤为“金蝉脱壳”;有的看似是降职降级或免职,实则得到了提拔……

 此次中央新规的出台,不仅彻底杜绝以往的“牛栏关猫”

 现象,而且严丝合缝地关紧了领导干部只上不下的“潜规则”暗道。铁的纪律面前,干部的“上”与“下”成为关系其“乌纱帽”的最直接约束。实际上,解决和打通官场“能下”机制,十八大以来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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