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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十篇例文(全文)

来源:心得体会 时间:2022-10-19 18:10:10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十篇例文(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十篇例文(全文)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或者只有上、很少下,似乎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如此一来,一些能力素质强、专业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的优秀干部,由于“一个萝卜一个坑”等因素限制,怎么也上不去,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而一些能力将将就就、工作马马虎虎、作风松松垮垮、成绩平平淡淡的干部,却始终占着位置“不挪窝”,职位上了一个平台后就享起“清福”。《规定》的出台,立起了“能上能下”的标杆,对表现优异的干部吹响了号角、拓宽了通道,对后进干部敲响了警钟、扬起了鞭子,必将激活干部队伍的“一池春水”。

 能者上,为德才兼备的干部打开出路。实践是真正的试金石。在实践的第一线,总是会有一些德才兼备的干部脱颖而出,他们有理想、有抱负、有知识、有能力,在攻坚克难

 的最前沿经风雨、见世面的过程中,不断地壮筋骨、长才干,成为独当一面的人才。能上能下《规定》的出台,就是为这样的干部开辟了上升空间,立起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风向标, 树起了鲜明的用人导向,让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激励更多的干部扎根本职工作,努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优者奖,为贡献突出的干部指引正路。在有的单位,干得好的干部没有奖励,干得差的干部没有惩罚,大家始终保持“一团和气”。这样的单位,势必缺乏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大家觉得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长此以往,单位就变成了一潭死水。能上能下《规定》的出台,对表现突出的优异干部明确了要加大奖励力度,这既是对贡献的充分认可,也指明了干部取得个人成长进步的正路,必将激励更多干部实心干事、科学作为,把更多的智慧和精力用在事业上。

 庸者下,为得过且过的干部堵塞退路。较长时间以来,有很多人存在一种错误认知,片面地认为只要通过努力,职务上去了,在不犯大错的情况下,就可以“稳坐钓鱼台”,不用担心职务或职级“下来”,优哉游哉地当起了“太平官”。能上能下《规定》的出台,从制度上给这样混日子的干部一剂“清醒剂”,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在职位上“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时刻强化担当意识,时刻体会到危机感,才能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强

 烈的进取精神一如既往干事创业。

 劣者汰,为胡乱作为的干部断绝后路。很多走上歧途的领导干部,当初都是很有担当、很有锐气、很有能力的,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是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移,二是组织的监管和教育没跟上,没有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机制,没有对有点“小毛病”的领导干部及时“下猛药”,最终“小病”拖成“顽疾”而无可救药。能上能下《规定》的出台,强调对领导干部进行动态监管,以打好“预防针”、念实“紧箍咒”,让胡乱作为的干部无处遁形,必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者干规定》感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会议中提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促使干部自觉践行 “三严三

 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能上不能下,当前主要表现在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不力、制度约束无力,缺乏有效整冶措施。现实中,有的干部身居领导岗位,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有的遇到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责任担当;有的甚至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对于这样的干部,必须坚决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只有切实做到优进劣退、能上能下,才能始终保持干部学习。所以我们要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促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营造一心干事业的氛围,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通知

 指出,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

 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的干部队伍是党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保持干部队伍活力的根本保证。干部“能上能下”有三层意思,一是要让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下得去”;二是要让政治强、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上得来”;三是要让已经下去的干部重新激发动力、奋勇拼搏、干出实绩,还能“再上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有利于鼓励优秀、鞭策平庸、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从实践来看,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也是“能下”。长期以来,受传统“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影响,导致一些干部“不愿下”“不想下”。而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等情况,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也阻碍了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的问题,不仅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更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能下”的核心是“谁下”。《规定》第五条明确了 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即规定了“谁要下”。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对照 15 条规定的要求,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准确把握“谁要

 下”。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综合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的成果,全面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准确认定“谁该下”。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的政治自觉

 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是培养选拔新时代党和人民需要好干部的现实需要。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中的科学选人用人理念,打牢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的理论根基和思想基础。

 深刻把握有为与有位的辩证关系,让干部担当与组织担当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干部的自身努力,在于干部为事业担当作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组织的培养,十分重要的是组织要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干部担当是干部成长的立身之本,是有为的具体体现,是有位的先决条件;组织担当是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是有为的动力源泉,是有位的效能发挥。坚持有为与有位相统一,才能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实现干事与选人相融共生,破解干事归干事、用人归用人的不良循环。

 深刻把握谁上与谁下的关键界限,把以德为先与事业为上作为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选用的干部必须是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的干部”,“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就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紧把严政治标准这道硬杠杠,突出以德为先、事业为上,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

 部有舞台有奔头,让有硬伤不作为的干部靠边站没市场,确保组织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党和人民干事,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茁壮成长。

 深刻把握能上与能下的适用条件,使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导向鲜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重要举措,着力解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组织选人用人,一定要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察清谁优谁劣、谁能谁庸,分清谁在担当谁在干,谁在敷衍谁在看,真正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同时,要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让干部上有动力、下得服气。

 二、强化激发干部队伍 干事创业活力的实践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市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作为干部工作的“牛鼻子”,不断探索创新,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特区事业发展中奋勇争先。

 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思想觉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是激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思想“总开关”。近年来,深圳市充分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试验田的优势,

 大力推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率先实施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全市 1050 个党群服务中心普遍建立新时代大讲堂,组建学做讲习团送党课下基层,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南,在学思用贯通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知信行统一中主动担当作为。

 强化选拔任用,树立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鲜明导向。出台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办法,切实把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豁得出去、冲得上去的 22 名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市直正处级干部提拔到局级领导岗位。围绕治水提质、查违拆迁、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干部专项考核,811 名敢抓敢管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突出“勇智谋能”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 30 多名优秀干部及时提拔或晋升职级。连续 3 年开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对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掌握的问题线索集中进行研判和排查,对 101 名工作不在状态、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干部进行免职、调整、降职处理,切实让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无为者无位、钻空

 者落空。

 改进考察考核,把握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客观依据。实施“六必谈”“五必核”“四必清”干部考察法,通过家访了解、延伸考察、疑点追问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了解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聚焦高质量发展、党的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把干部的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建设等现实表现作为考核基本内容和评价基本标准,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改进干部平时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坚持多考合一,定性定量结合,分级分类考评,全覆盖实现对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领导干部的精准考核、科学评价。

 注重关心关爱,激发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内生动力。深入落实党中央激励干部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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