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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感悟(全文)

来源:心得体会 时间:2022-10-12 14:00:08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感悟(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感悟(全文)

 

 2022 年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感悟 第一篇,共五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颁布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要解决好“下”的问题,有效发挥以“下”促“上”的正向效应,加快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保持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在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让干部“ 下有标准、上有阶梯”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深入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分层级、分领域、分岗位设定干部“下”的标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做到制度面前一视同仁,讲原则不讲照顾,只有以严的制度、

 厉的手段把那些不想干事、不敢干事,也干不成事的人清除出党的干部队伍,才能真正把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选出来、送上去,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在考准考实上下功夫,让干部“ 下有依据、上有道理” 。干部能上能下,必须拿出科学精准的考核结果。《规定》第五条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要将考核功夫下在平时,注重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现场考察干部担当本领、担当精神,对在疫情防控最前沿、矛盾调处第一线等急难险重岗位的具体表现进行全程纪实,注重在家庭访、邻里访、社区访中识别干部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有效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情况、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综合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情况,对干部进行精准画像,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严格执行核实认定、提出建议、组织决定、谈话等操作规程,做到规定动作一步不漏、程序严密不留隐患,使干部“下”的服气,“上”的硬气,只有让不胜任、不作为的干部让位子,才能让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有位子,充分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

 在跟踪问效上下功夫,让干部“ 下有保障、上有劲头”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

 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对“下”的干部要通过回访、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决定,引导重怀热忱投入新的岗位。要加强跟踪回访,充分利用考核考察、调研督查等时机,注重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了解“下”的干部现实表现,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做到“板子”打得下,“红花”也能再次戴得上,进而减轻干部群体对被调整的抵触心理,促使干部始终保持高涨的热情和干劲,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担当作为。

 研读 2 2022 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感悟

 第二篇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 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现针对对文件政策的理解,结合实际工作,简要谈一下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专门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保护好。

 从实际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展。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

 坚定,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定》的最新要求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讲究方法、把握政策,既积极又稳妥地加以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效果。《规定》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担当尽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问题性质、主客观原因、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结合干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给予准确认定,作出合理调整安排,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第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当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时,要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帮助干部认识问题、认真改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综合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的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准确认定“谁该下”。

 第三,实现常态化推进。新修订的《规定》明确提出,要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干部的上与下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加强工作统筹、职数统筹,强化全周期管理,把推进能上能下与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要强化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

 第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强调要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以推动《规定》要求落实到位。、

 三、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制度的命在于执行,为抓好贯彻落实,要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规定》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同干部任用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

 二是依据本《规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 施细则,通过进一步细化完善、探索方法,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是坚持督帮结合,适时开展调研评估,及时解决《规定》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建立纪实报备制度。及时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备上年度相关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五是营造良好氛围。教育干部增强组织观念,正确看待进退留转,大力破除“官本位”思想,创造有利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第三篇

 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有人总结说,“ 上来容易下去难”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针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了 15 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

 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这既给出了“下”的标准,也明确了“下”的方式。比如,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再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等等。评判有标准,决策有底气,处理有规范,操作有程序,才能让干部服气,让群众认可。

 “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庾思。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学习 2022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材料

 第四篇

 当前,解决干部能上能下问题,准确地说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是我国干部制度改革能否深入进行的一个“瓶颈”,也是影响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一个突出问题和障碍。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 、正确理解干部能上能下的含义

 正确的理解干部能上能下的含义,对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我认为,理解和定义干部能上能下,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从狭义上理解,就是通常所讲的干部“能上不能下”,也就是指调整不称职的干部和一部分相形见绌的干部。从广义上说,所谓能上能下,既包括“上”,也包括 “下”。从“上”的角度看,它不是指某些个体或某个人怎么提拔上来,而是指要形成一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机制和一整套办法;从“下”的角度看,就是要形成一种干部队伍能够正常进行新老交替和新陈代谢的机制。这种新老交替和新陈代谢对“下”的要求,不仅是不称职的干部和相形见绌的干部能够顺利地调整下来,即使是称职的干部,甚至是比较优秀的干部,如果因为任期届满,因为领导班子结构调整的需要,或者因为其他工作需要,也能够顺利地调整下来,并各得其所。所以,干部“上”和“下”是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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